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纪检监察机关要善用辩证思维,处理好“四个关系”。
正确处理“正人与正己”的辩证关系。正人先正己,纪检监察干部要进行自我革命,带头“正己”,带头革除自身存在的显性和隐性作风问题,打破“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的怪圈,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作表率。发扬斗争精神,敢于“正人”。要露出“牙齿”,展现“锋芒”,面对风险敢为、面对困难敢闯、面对问题敢抓,动真碰硬,敢于亮剑,旗帜鲜明地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要先“正己”再“正人”,在“正人”中反思“正己”,“正人与正己”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正确处理“关键少数与绝大多数”的辩证关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表现在下面,根子还在“关键少数”,必须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防止“关键少数”成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造者;督促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以上率下直面具体问题,主动查摆、带头整改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形成“头雁效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日常监督重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执纪问责、精准处理处置。把通报曝光作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的重要措施,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用典型案例当头棒喝,使“绝大多数”红脸出汗、知错知止。“关键少数”存在于“绝大多数”之中,“绝大多数”需要“关键少数”引领,两者相辅相成,必须统一抓紧抓好,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辩证关系。要继承长期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不断从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创新,推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开展。一方面发扬实事求是优良作风,从群众的痛点难点入手,重点整治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另一方面充分运用信息科技手段加强监督,把“互联网+”信息化引入群众监督,注重创新运用微信、“随手拍”等新媒体,不断拓展群众监督渠道,让干部习惯接受监督、媒体敢于主动监督,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为常态,成为风尚。创新与继承相辅相成,没有继承,就没有发展;没有创新,就没有未来。
正确处理“治标与治本”的辩证关系。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既要治标,也要治本。要立足“不敢”,用治标促进治本。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是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屡查屡犯的,要直查直办、快办快结,持续释放越抓越紧、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立足“不能”“不想”,用治本巩固治标。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聚焦问题,同向发力。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作用,加快形成纪检监察监督与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互补配合的整体监督合力,在治标的过程中推动治本,在治本的过程中巩固治标成果,不断深化标本兼治,夺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压倒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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