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20多年,但效果一直不显著,正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中所说,“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还不能完全适应,‘两张皮’问题仍然存在”。对职业学校和企业合而不融的问题应该理性剖析原因。
第一,工业文化的缺失。人类社会大体经历了蛮荒时代、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息化社会的发展历程。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归纳了工业社会的法则,即标准化、专业化、同步化、集约化、规模化和集权化。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工业文化是科学精神、产权意识、法治观念及企业家精神。我国工业在底子薄、基础差、不配套、不充分、不平衡的情况下,被时代的大潮裹挟着踉踉跄跄进入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的叠加期。和根深蒂固的农业文化相比,工业文化显得滞后、残缺、羸弱。在漫长的农业社会,读书被誉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而技术技能曾一度被蔑视为“奇技淫巧”,技术工人低人一等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培养一线劳动者的职业学校自然只能位列其次。办教育需要农业思维,但是办职业教育却需要工业文化的引领。“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是时代风尚也是工业文明的基本要求。
第二,政策法规的柔性。关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顶层设计和政策依据,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有明确的表述,“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推动校企全面加强深度合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政策解决的是应该或者提倡怎么做的问题,但是对于不按规定做或者做不到位怎么办却没有说法。校企合作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企业,企业不仅仅要做职业教育的参与者更要成为举办者。支撑“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法律应该明确企业参加、举办职业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而职业教育法对于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约束权。这部主要由教育主管部门实施的法律,带有先天的局限性和柔性,修订职业教育法或者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法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第三,管理体制的阻隔。职业教育是一种类型教育,更是一种跨界教育,跨越了经济与教育、职业与教育、企业与学校的疆域。跨界的教育需要跨界的管理,传统的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治理体系难以适应现代职业教育的跨界需求。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具有基础性作用,但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却未能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职业标准,教育行政部门开发教学标准,且不说标准之间的上下位逻辑关系,仅考虑行业企业生产标准的动态性,就需要标准制定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好像都管不到这么微观、具体的事情,而恰恰是这些具体的事情才造成职业教育发展的梗阻。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政策的落地涉及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审计署等很多部门,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劳动就业等国计民生大局。方案的实施迫切需要打破系统之间的阻隔、部门之间的壁垒。从这个角度来说,有专家建议组建国家职业教育局不无道理。
第四,利益博弈的短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促进职业院校加强专业建设、深化课程改革、增加实训内容、提高师资水平,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然而企业最直接、最现实的目的是实现利益最大化。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必须回答三个层面的问题——谁来引导?用什么引导?怎么引导?引导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显然是政府。政府引导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是直接刺激还是间接刺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还是发挥政策杠杆的调节作用?企业花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精力培养的人才却选择了别的企业怎么办?竞业禁止如何落地?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长远意义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怎样解决企业的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体与群体的关系,需要发挥行会和综合管理部门的作用。职业学校的使命是为社会、行业、企业培养适用的技术技能人才,理应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确定教学内容。但是由于职业学校脱胎于普通教育并且始终走不出普通教育的藩篱,因此标准、规则、工艺、方法、协作、创新等职业教育特征不明显。职业学校如何转变观念、调整姿态、改变方法来适应企业的需求,是职业学校提升质量的不二法门。
第五,融合方法的匮乏。产教融合要回答三个层面的问题,即为什么要融合?谁来融合?怎样融合?产教融合的必要性理论和政策都给出了答案。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也是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校企合作是解决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矛盾的根本之策,也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谁来融合?政府、企业、行业、学校都责无旁贷,但是实践中好像各方都可以置身事外,这种合作主体责任不明确的现象使校企合作陷入一个若即若离、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怎样融合?融合既缺少制度、机制、平台等宏观层面的保证,同时也缺少方法、规范、考评等操作层面的举措。构建国家资历框架既是职业教育内部贯通的需要,也是保证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无缝对接的需要,但是作为一项体制机制改革,缺少的不是思路而是方法。怎样实现学习者从低级资格向高级资格跃升?怎样实现学习者在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横向间的对接?比如等值互换的平台和路径,就业准入的门槛和限制,招聘录用的资历和条件,待遇对等的机制和保证,职务晋级的依据和标准等。学分积累、互认、转换,学历、学位、文凭与资格证书的兑换涉及多部门、多主体、多层面、多方位、多类型纵横交错的利益纠葛,需要合适的进阶之梯和跨界之桥。
产教融合、普职融通、职社融汇,融,既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路径,也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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