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良好势头,进一步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需要严把产业准入绿色关口,强化过程引导和管控,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让绿色发展动力竞相迸发,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严把产业准入绿色关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守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体系,能够有效降低生态环境风险,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有利于推动绿色发展和绿色技术进步,实现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践证明,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必须牢牢抓住源头预防,把住产业准入绿色关口,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行为,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将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关在门外、淘汰出局。要通过建立健全产业准入机制,不断推进绿色技术产业化,鼓励自主创新,努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以技术进步驱动绿色、节能、低碳等产业发展。
强化过程引导和管控。让绿色发展动力竞相迸发,需要找准有效发展路径,强化过程引导和管控。一方面,不断完善决策评价和技术评价机制,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强化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控、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制定更完善的配套保障制度和标准,加强自然净化能力建设,通过“人防+技防”的环境监测,达到总体和局部、总量和单元生态环境质量双促进。另一方面,发挥政策和技术的促进作用,实施目录+动态+全过程管理,为国际技术交流、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推广、专家咨询指导等提供保障,鼓励发展绿色技术、绿色能源、绿色金融、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文化、绿色农业等。重视以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将其作为优先扶持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对技术、能源、金融、交通等领域监管力度,推动形成绿色发展合力。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扎牢制度的笼子,建立严格的制度执行和监控机制,是推动绿色发展的有效方法。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许多都同体制不健全、制度不严格、执行不到位、惩处不坚决有关。要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绿色发展制度体系,推动制度执行,以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保障绿色发展。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破坏生态环境者及其纵容包庇者依法予以严惩。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细化各类与生态环境相关的行业标准,更加重视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中的公众满意度,鼓励社会公众和企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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