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技术深入发展和深度应用,数据已经成为新的生产要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今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五个要素领域的改革方向和具体举措。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正以更深度方式为经济社会发展赋能,也为帮扶中小企业、实现精准扶企提供重要支撑。
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数据具有区别于其他生产要素的显著特征。一是总量趋近无限。全球数据呈海量爆发增长趋势,蕴含巨大价值。二是具有自我繁衍性。数据属于无形要素,可以被使用但不会被消耗,而且会在使用中产生更多数据。三是具有动态性。只有在动态使用的过程中才能真正发挥价值,这是数据与传统信息咨询类资源的最大区别。四是具有非竞争性。其他生产要素由于具有相当程度的稀缺性而往往处于竞争性使用的状态,而数据不仅不会因使用而受损,还会通过共享实现价值增值。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数据要素的非竞争性使它比其他生产要素更易获取,这对于其维持基本运营具有重要作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少中小企业充分利用数据要素实现了停工不停业、停业不停服。比如,一些餐饮企业通过数据平台维系商业运转;在线会议、在线视频、在线销售等数据服务,为中小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提供了支撑;等等。当前,应进一步强化数据要素对中小企业的赋能作用,充分利用数据要素实现精准扶企。
积极探索“资金+数据”组合扶持政策。中小企业面临的资金难问题,主要源于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短期供应链断裂和需求减少,包括员工无法返岗、原材料供应受阻等问题,资金扶持可以解燃眉之急。同时,可以积极探索“资金+数据”组合扶持政策,通过数据要素缝补甚至重塑供应链,提高满足需求的能力。探索创新短期资金扶持与长期数据扶持相结合的中小企业长效扶持政策措施,用资金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用数据促进中小企业建立长期竞争优势。
加快制定和完善数据要素市场的法律法规。我国具有十分丰富的数据资源,是名副其实的数据要素大国。但数据开放立法和制度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对各类产业的数据开放仍处于探索期,中小企业还不能充分享受数据红利。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是数据依法开放的前提,要建立数据开放共享和隐私安全之间的平衡机制,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激发数据开放的价值。随着《意见》的发布,数据要素市场的制度建设已经展开,接下来要开始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提高数据质量和规范性,并加强对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数据的保护。
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意见》提出:“研究根据数据性质完善产权性质”“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数据作为一种要素资源进行交易的前提是数据确权。为此,应加快对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进行规则化明确。同时促进商业数据流通交易,通过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实现精准扶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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