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党的领导同全面依法治国的关系是理解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必要性的前提和基础。“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
一方面,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进入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继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新局面。要达成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目标,就必须继续发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势,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作用。
另一方面,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以法治的方式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改革经验巩固和确立下来,确保在法治的轨道上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继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辉煌。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主要经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以法治方式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集中体现为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与法律监督的全面领导。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保证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支持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带领人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统筹推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均是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贯穿依法治国的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既包括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领导,也包括对依法治国、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军的领导;既包括对建立健全法律规范体系、法律实施体系、法律监督体系与法律保障体系的领导,也包括对建立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与军事法规制度体系的领导;既关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也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发展方向。
坚持“为了人民”这一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价值遵循。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党要更好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就要代表人民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必须践行党的初心使命,为保障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接续奋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用好党的政策这一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载体。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政策事关党和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也覆盖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要将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政策转化为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法治政策、党内法规制度,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效实施。
着力提升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加强和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重在解决“党如何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因此,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制度,明确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程序规则,优化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组织机构及其运作方式,健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和国家制度建设衔接协调的工作机制,打造一支贯彻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要求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治专门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积极作用,着力提升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能力与水平,是实现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制度化、法治化的重要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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