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召开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座谈会,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切实推动地方人大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
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是党中央明确交给地方人大的重要任务,也是人大的法定职责,全国人大要积极推动地方人大全面落实中央规定。
一要提升政治站位,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高度防控政府债务风险。要把握好新形势新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稳增长与防风险长期均衡,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二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做好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工作。要依照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规定开展这项工作,确保政府债务管理在法治轨道上进行,确保政府债务资金安排和使用更好体现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要坚持全口径审查、坚持全过程监管,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深化人大代表对这项工作的参与,增强监督实效。
三要依法加强债务管理。文件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作了具体规定,要严格执行、落实到位。政府要加快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情况。要建立统一的政府债务信息披露机制,推动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透明。
【公选王遴选网推荐阅读】
【2021人大遴选考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
【2021人大遴选考点·两会】 栗战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全文)
【2020人大遴选考点】《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全文
公选王官方微博
关注我们,获取热门遴选发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