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我们了解到下半年积极财政政策将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具体将如何发力?
刘昆:我们的工作重点是一个保持、两个提高、三项重点。
一个保持,就是保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急转弯,保持对经济恢复必要的支持力度。支持实施扩大内需政策,稳定和扩大居民消费,积极拓展投资空间,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坚决不收“过头税费”。我们专门组织了对各地“过头税费”情况的检查,包括对企业的收费,对个人的收费都严肃核查。同时增强政策的前瞻性、精准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与今后年份的财政政策做好衔接,更好实施逆周期调节。今年下半年财政收入和去年同期相比的增长数,肯定不会达到今年上半年21.8%的这样高的速度,我们会在政策上做前瞻性、精准性的调整,让一段时期的财政政策保持稳定。
两个提高,一个是提高支出效率。我们将继续用好管好常态化资金直达机制,进一步优化分配流程,加强执行分析,确保资金管得严、放得活、用得准。第二个是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切实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
三个重点,一是重点支持实施国家重大的战略任务,围绕国之大者,支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等方面。二是重点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强化公共卫生投入,支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三是重点推进风险防范化解,统筹做好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强化地方政府债务存量风险的化解和增量风险的防范工作,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的风险。
记者:请问,在基本民生保障方面,财政部做了哪些工作,还会有哪些举措?
刘昆:2021年,财政部继续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一是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等各类资金,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的帮扶,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发挥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作用,推动稳住就业基本盘。
二是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大教育财政方面的投入,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倾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三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支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继续做好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完善全国社保基金管理。
四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强突发重大传染病应对处置能力。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地级统筹,推动省级统筹。
五是支持发展文化事业产业。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完善相关资金管理,支持推出更多精品力作。
在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的同时,我们更加注重民生政策措施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结合财政状况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民生政策,推进民生支出清单管理,提高民生支出资金管理的科学性,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不断把民生红利落到实处,让民生保障延伸到未来,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红火。
记者:在减税降费上,财政部有什么具体的工作打算?
许宏才:今年以来,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帮助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主要的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有一些是保留的,有一些是新增的。
一是继续实施制度性减税政策,比如降低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留抵退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制度性的减税政策继续实施,让政策叠加效应持续释放。
二是分类调整阶段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延长疫情期间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等政策执行期限,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
三是出台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强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支持制造业和科技创新,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并且允许企业按半年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对于先进制造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这是今年新出台的一些结构性减税政策。
四是持续实施降费措施,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取消港口建设费,降低航空公司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并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
实施上述政策措施,预计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将超过7000亿元。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着力优化落实机制,提升政策实施效果,清理规范各类违规涉企收费,坚决不收“过头税费”,防止弱化减税降费红利,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同时,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形势,考虑助企纾困发展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有关具体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
记者:下一步,财政政策将在哪些方面继续发力,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推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的目标?
刘昆: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共同富裕要迈出坚实步伐”的目标。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必须切实担当起推进共同富裕的历史责任。我们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心怀”国之大者“,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
一方面推动发展,做大”蛋糕“。大家都知道,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只有”蛋糕“做大了,经济总量上去了,共同富裕的基础才会更坚实。我们将自觉把财政资源配置、财税政策落实、财政体制改革,放到构建新发展格局中考量和谋划,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提升社会整体消费意愿和能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拓展投资空间,增强投资增长后劲。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更好促进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东中西部地区共同发展。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完善国家创新体系,优化科技投入结构和支持方向,全面塑造发展的新优势。
另一方面,强化调节,力促公平。”蛋糕“做大了,还要致力于分好”蛋糕“,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我们将推动完善以市场为基础的初次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的分配关系,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编密织牢社会安全网。支持发挥好慈善组织在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扶贫、济困、优抚等方面的作用。同时,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推动形成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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