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推荐学习相关资料>>>陈一新就《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导方案》作出六点说明
一、重视解决“省级教育整顿办职能转换不到位”问题
在第二批教育整顿中,省级教育整顿办的工作重心应由对市县两级的统筹指导和协调推动转向对省级政法机关的统筹指导和协调推动;中央督导组应由对市县两级的统筹督导转为对省级政法机关的直接督导和驻点式指导。省级教育整顿办要明确职责定位,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形成推进工作合力。
——优化对中央督导组的支持服务。鉴于省级政法机关层级高、问题查纠整改难度更大,省级教育整顿办要主动加强与中央督导组的沟通联系,在顽瘴痼疾问题分析、违纪违法线索及典型案例剖析、班子和队伍建设状况分析等方面提供更多的支持服务,就重点问题、重要任务及时会商,为中央督导更加“沉下去、深进去”创造便利条件。
——加强对省级层面的统筹协调。强化责任传导机制,推动运用好省级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与省级政法单位一把手谈心谈话、副组长与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督促省级政法各单位开好民主生活会,压紧压实省级政法单位党委(党组)直接责任。协调省级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协同责任,注重解决政策性问题和执法司法共性问题。
——持续巩固第一批教育整顿成果。紧盯挂牌案件办理和顽瘴痼疾整治,继续定期统计上报市县两级干警违纪违法查处和顽瘴痼疾整治情况。组织市县深入开展顽瘴痼疾线索核查专项行动,推动新一轮重点案件线索核查。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之事和“最恨最怨最烦”问题。
二、重视解决“条线指导不够充分”问题
中央和省级政法机关在第二批教育整顿中具有“双重责任”,既要组织开展自身教育整顿,又要研究解决本系统的共性问题。全国和省级教育整顿办要推动中央和省级政法机关重视顶层设计、加强条线指导,注重以制度方式解决市县两级反映出来的共性问题。
——坚持调研先行。全国教育整顿办制定了第二批教育整顿调研工作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省级教育整顿办和中央政法机关也要强化问题导向,制定本地区本系统调研和制度建设方案,抓好责任落实,确保取得突破性成效。
——深化问题分析。针对第一批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和违纪违法查处情况,组织政法单位开展深入剖析,认清是共性问题还是个性问题、是条线问题还是区域性问题,找准问题成因,为常治长效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推进系统整治。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公安机关存在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问题,检察机关存在的监督不力问题,法院系统存在的裁判不公、违法执行问题,司法行政系统存在的违规违法“减假暂”、社区矫正不力问题,抓好全系统、全链条联动共治,实现抓源治本、标本兼治。深入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推动解决长期困扰基层政法工作的突出问题。
三、重视解决“两批次衔接不紧密”问题
全国和省级教育整顿办要重视第二批与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两批次”紧密衔接,做到前后接续、上下联动,坚决防止“前紧后松、下紧上松”现象,确保“两批次”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注重工作任务延伸。对于第一批教育整顿和“回头看”结束时尚未完成的顽瘴痼疾整治任务、没有突破的线索案件,要在第二批教育整顿期间持续跟进,倒排任务工期、明确攻坚方向,做到案件线索不查清不放过、顽疾整治不彻底不放过、督导反馈问题不整改不放过,确保整治彻底、查处到位、不留问题尾巴。
——注重整改成果运用。从第一批教育整顿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中,深挖彻查涉及中央和省级政法机关干警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深入分析研究第一批教育整顿中暴露出来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通过第二批教育整顿建章立制,不留制度漏洞。总结集成第一批教育整顿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在第二批教育整顿中加以运用和深化。
——注重上下有机联动。省级政法机关要把市县暴露出来的问题、形成的有效措施经验及时报送给中央政法机关;中央政法机关要把建章立制、制度执行的责任压力传导到省级政法机关,实现上下联动、优势互补。
四、重视解决“肃清流毒影响不彻底”问题
全国和省级教育整顿办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肃清周永康等人严重违纪违法特别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流毒影响,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全面净化政治生态。
——从思想上肃清流毒影响。借鉴组织开展专项活动、“政治体检”等做法,见人见事见案子,全面清除流毒影响。加强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营造反思、警示、警醒的氛围,使广大干警从中受到教育、引以为戒,筑牢政治忠诚,做到“两个维护”。
——从组织上肃清流毒影响。全面掌握、深挖彻查干警违纪违法线索尤其是政治上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对相关责任人通过查办、免职、交流、调离等方式,进行组织调整处理。
——从工作上肃清流毒影响。对涉案人员在任期间参与的重大案件、重大项目,逐项进行再梳理定性,该纠正的纠正,该整改的整改。
五、重视解决“案件线索数量少攻坚难”问题
中央和省级政法机关干警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往往是层次高、分量重、危害大。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完善纪法衔接机制,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敢于动真碰硬、重拳出击,持续保持高压震慑,以更严要求纯洁队伍。
——扩大线索来源。通过设立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举报平台、中央督导组举报信箱等方式,畅通群众检举揭发渠道。加快线索查核流转,按照“应转尽转”原则,对新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对指向明确、反映具体、问题性质严重、成案可能性较高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
——加强纪法协调联动。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专门召开中央政法机关队伍教育整顿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座谈会,对教育整顿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省级教育整顿办要加强与省级纪委监委对接,完善纪法协力工作机制。
——突出案件查办重点。紧盯关键少数,坚决肃清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彻查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交织的腐败问题,深查执法司法腐败行为。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关键领域、关键岗位,深查一批利用政策标准制定权搞利益输送的典型案件。
六、重视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存量大化解难”问题
目前全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总量还不少,应高度重视解决。全国和省级教育整顿办要把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评查化解行动,力求取得明显实效。
——明确责任。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线索底数进行全面梳理,建好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理要求。对复杂疑难信访案件,采取领导包案、交叉评查、提级办理等方式,推进问题解决,防止信访事项简单交办“回娘家”、案件化解“走过场”。
——全面评查。督促市县两级教育整顿办对进京访、重复访案件开展评查,对存在执法司法错误瑕疵的,要依法按程序纠正;对无理缠访的,依法予以终结,并落实教育疏导措施;对确属生活困难的,依政策给予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对存在执法司法腐败的,及时移送纪委监委。
——抽核问效。省级教育整顿办要对评查化解工作进行倒查检查,重点看反映问题是否一一核查、合理诉求是否解决到位、查否结论依据是否充分、包案领导是否落实责任。通过专项集中评查化解行动,化解息诉一批、依法终结一批、问效追责一批,最大限度实现息诉息访。
七、重视解决“制度机制不配套不科学”问题
突出建章立制是第二批教育整顿的重要任务要求。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从一开始就要着手谋划,协调指导各系统各部门重视顶层设计,加大力度推进。
——列出建章立制清单。全国教育整顿办在梳理中央政法单位制度建设计划、征求省级教育整顿办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从正风肃纪、“六大顽瘴痼疾”整治、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干警能力素质提升、暖警爱警从优待警等五个方面,初步筛选出重点推进的20余项建章立制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进度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参照这一做法,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列出相配套、相适应的建章立制清单。
——坚持急用先行。全国教育整顿办和中央政法机关要研制政法干警纪律作风“铁规禁令”,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责任体系改革,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推动出台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关爱扶助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家庭等意见措施。省级教育整顿办要根据全国教育整顿办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蹄疾步稳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尽快推出政法干警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禁业清单、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等制度机制。
——注重配套衔接。坚持系统思维,做好本地区、本系统制度体系“立改废”工作,解决制度规定的系统性、周延性问题,做到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衔接,确保出台的制度更具科学性、统一性、可操作性。
八、重视解决“正面舆论宣传还不够”问题
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把握好宣传的时度效,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舆论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教育整顿的良好舆论氛围。
——大张旗鼓宣传教育整顿成果。主动积极发声,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英明决策,全方位展示教育整顿成效,让群众更加坚定对政法队伍自我革命的信心和支持。
——大力宣传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既要选树宣传执法司法为民的英雄模范,又要重视选树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善于用群众语言、媒体视角讲好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的感人故事,充分展现政法队伍的时代正气、时代风采。
——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严格落实“三同步”机制,对群众关切的案事件及时回应,对不实报道及时澄清事实、批驳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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