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明确要求,融合发展要用1到2年时间打下坚实基础、迈出实质性步伐,用3到5年时间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这一目标,我们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下一步,我们要紧密结合广播影视实际,认真按照中央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广电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广电媒体既是党的喉舌和极其重要的舆论工具,又是影响广泛的大众传媒,推进广电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涉及媒体变革的方方面面,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必须始终坚守媒体属性、牢牢把握正确方向。要真正把正确导向贯穿到媒体融合发展各环节、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内容、流程、渠道、技术、终端等各方面都不出问题。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节目评价标准体系,切实加强节目收视率调查管理,坚决克服“唯收视率”、“唯点击率”倾向。需要强调的是,我国电台电视台由政府开办,频道频率属国家专有专用资源,在融合发展中要防止将频道频率进行公司化、企业化经营,更不得将其整体打包上市。
融合发展是一次整体性、系统性的变革,关系媒体的使命担当与未来发展,加强顶层设计至关重要。推进融合发展还要抓住重点,找准突破口,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发展。要着力在节目内容建设上、在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上、在融合业务开发上取得突破。同时,融合发展是整个媒体业面临的新课题、新任务,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必须始终把改革创新放在重中之重,加强资源整合,完善体制机制,扩大投融资。
加快推进广电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要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坚持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强化主流媒体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对新媒体新业务的管理,始终以依法科学有效的管理规范传播秩序、促进健康发展。
严格导向管理。采取措施,坚决清除网上有害视听节目。针对新兴媒体节目制作传播的特点,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强化节目内容审核流程管理,坚持先审后播,严把审核播出关,确保不出问题。积极探索对网上网下、不同业态实施科学有效管理的新手段新途径新办法,确保面向大众的传播遵循统一的导向要求和内容标准。对于电台电视台和网络播出影视剧,包括境外影视剧,实行同一尺度、同一标准。
加强新技术新业务的管理。紧跟新兴媒体技术、业务发展,进一步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体系建设,做到业务发展到哪里,监管就跟进到哪里。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电视管理,巩固集中整治成果,狠抓各项政策落实,确保电视屏绿色安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IPTV等的管理。
切实加强宏观调控。把推动融合发展与优化资源配置、优化结构布局紧密结合起来,更加注重融合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切实解决功能重复、内容同质、力量分散等问题,形成融合发展的良好格局。要切实加强版权保护,依法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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