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关键在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组织部门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职能部门,要推行更加积极有效的人才政策,深耕细作乡村人才振兴“鸿篇巨制”,引好人才、育好人才、管好人才、聚好人才,为乡村振兴伟业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打造人才引进“聚宝盆”。人才是乡村振兴之“魂”,推动乡村振兴,既需要培养科技人才、管理人才,也需要挖掘能工巧匠、乡土艺术家;既需要有号召力的带头人、有行动力的追梦人,也需要善经营的“农创客”、懂技术的“田秀才”。要打好“乡情牌”,切实将人才理念放在关键环节和重要位置,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改变人才由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动的困局,让曾经“走出去”的乡土人才“走回来”,推动人才回乡、资金回流、项目回迁、造福乡梓。要念好“引智经”,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到乡村任职、挂职、兼职制度,支持党政干部、专家学者、企业家及各类农业科技人员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等方式,参与到乡村振兴伟大事业中来。要破除“中梗阻”,清除阻碍要素下乡各种障碍,在资金投入、要素配置、制度供给、公共服务等方面优先保障,为人才返乡干事创业创造“软环境”;依托创业孵化园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立人才返乡创业服务平台,为返乡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工商登记、融资贷款等“一站式”便捷服务。
用好人才培育“炼钢炉”。乡村人才振兴不能只“引”不“育”,倘若引进来育不好,建成的也仅仅是乡村人才振兴“海市蜃楼”,难以实现人才资源“蝴蝶效应”。要做好“薪火工程”,完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将耕读教育相关课程作为涉农专业学生必修课;加大农村青年人才党员发展力度,大力提升农村青年党员能力素质,将新录(聘)用青年人才选派到农业农村一线“驻村墩苗”培养,引导他们在基层淬炼成钢。要做好“提能工程”,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以党校(行政学院)、农业院校、科研单位为主阵地,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使其成为乡村振兴主力军。要做好“头衔工程”,坚持“把论文写在大地上”,完善农业农村领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探索推行技术标准、专题报告、发展规划、技术方案、试验报告等视同发表论文的评审方式,组织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竞赛等多种技能评价,符合条件可直接认定相应技能等级。
架好人才监管“雷达仪”。乡村振兴没有人才,再好的政策也难以实施,再好的资源也难以利用,人才引进来了,培育起来了,并不意味着乡村振兴就大功告成了,还必须把人才管好用活。要聚焦标准“换”,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个关键时期,抓好新一轮乡村振兴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轮战”工作,对在脱贫攻坚战场工作疲软、不在状态的要及时撤换,必要时候进行“回炉重造”,切实把精兵强将置换出来、选派下去。要密切关注“测”,针对派遣下去的乡村振兴人才,由组织部牵头,纪检监察、农业、信访等部门共同参与,就群众满意度、工作成绩等方面进行立体式、全天候、广覆盖跟踪,防止打擦边球、磨洋工、混日子等现象发生,确保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时刻保持“在线状态”。要严格纪律“管”,乡村振兴人才就位后,不能撒手不管,必须纳入常态化管理,把规矩亮出来,让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成为乡村振兴人才监管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防止出现监督盲区。
激活人才群聚“强磁场”。千泉汇聚,大河滔滔;百花齐放,春色满园。人才越多越好,本事越大越好,关键是如何把人才的心留在乡村。要夯实基本保障,让人才服下“定心丸”,注重环境优化,为乡村振兴人才提供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充分考虑衣、食、住、行,及时了解其所思、所想、所盼、所需,竭尽可能解决生活工作难题,切实保障基本生活条件,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稳定人才的心理预期。要做好正向激励,让人才干事“有盼头”,完善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将工作效果与选拔任用等挂钩,形成激励人才重实际、务实事、求实效的工作导向;抓好优秀农村人才表彰工作,加大对乡村振兴人才典型表彰力度,发挥榜样效应,引导更多优秀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发光发热。要健全容错机制,让人才敢拼“有底气”,对人才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在推动发展中的无意过失,要大度包容,充分激发乡村振兴人才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拼劲,为乡村振兴贡献智慧和力量,让愿意留在乡村发展的人才留得安心,让愿意回报乡村的人才更有信心。(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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