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2017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和《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组通字〔2016〕1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在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市遴选办负责具体实施。
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市委组织部负责市直党群部门的遴选工作;市人社局负责市直行政机关的遴选工作。各有遴选计划的市直单位配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本单位公开遴选的相关工作。
二、遴选方式和范围
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从县区以下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中,遴选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人员)。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后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5年以上六安市县级以下基层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入基层公务员队伍的,基层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可放宽至3年(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6、身体健康。
7、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5、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人员。
四、遴选程序
(一)制定遴选计划
遴选计划由遴选单位根据编制、职数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制定,主要内容包括遴选单位编制、职数的缺额情况,以及公开遴选的职位、计划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7月7日前将《六安市2017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附件)报市遴选办,市遴选办汇总后统一交市编办审核编制职数缺额情况,市遴选办根据市编办初审意见、各遴选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报市编委研究确定。为调动我市选调生工作积极性,依据各单位申报的职数计划,拟确定3个职位专门面向本市选调生进行遴选。
(二)发布遴选公告
市遴选办根据遴选单位提出的遴选计划,组织实施遴选工作,并在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六安先锋网、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遴选公告。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登录六安市人事考试网(www.lapta.gov.cn)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7天,逾期不再补报。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2、提供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签署《承诺书》。同时,将经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报名资格审查表》拍照发至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邮箱(附后)。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一般包括网上审查、现场复查、考察审查,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市遴选办统一在网上进行。按报考条件和职位表规定的职位要求,市遴选办及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
4、报考职位调整。一个职位遴选名额与报考人数须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遴选职位招录人数比例低于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遴选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
5、缴费确认。报考人员报名后至规定时间前可随时登录六安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审查的,在规定时间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前登录六安市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并从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四)组织考试
遴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遴选对近五年荣获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中央、国家各部委表彰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年度考核表彰不作为加分项目)。对近五年荣获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1分,省委、省政府和中央、国家各部委表彰的加2分。同一工作奖励加分不累计,获奖加分总计不超过3分。加分情况经市遴选办汇总,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加分。
笔试结束后,市遴选办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资格复审
市遴选办会同遴选单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进入下一遴选环节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违者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参加市级机关遴选。
(六)体检
根据遴选职位计划数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1人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
体检由市遴选办在指定的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考察资格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量化计分考察
考察前,遴选单位要对考察对象进行岗位适应性测试,测试设置情况详见《六安市2017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考察对象需提交近三年的工作小结(1500字左右)。笔试、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
考察期间,遴选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后,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考察报告和综合评价报告,党组(党委)研究后按照1:1的比例决定拟录用人选。
(八)公示、试用和审批
1、公示。
①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提出拟遴选对象,报市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在拟遴选对象所在单位、遴选机关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所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遴选单位名称,拟遴选对象基本情况、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举报电话等。
②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办理试用期手续。对存在影响遴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2、试用和审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程序办理调动、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时间安排
笔试与省直遴选同步。计划于8月上旬,发布遴选公告;8月中旬,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8月下旬至9月,组织笔试和面试;10月,组织考察、公示和审批工作。
联系人:陈士刚,电话:3379275
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邮箱:zzbzhk2010@126.com。
附件:六安市2017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doc
>>>2015年安徽六安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42人公告
>>>公选王发布2017年7月全国各省市遴选公务员和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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