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打赢脱贫攻坚战,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扶贫开发推进到今天这样的程度,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贵州有贫困人口493万,是全国脱贫任务最重省份之一。为精准扶贫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确保扶贫资金安全与脱贫攻坚成效,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参加2016年贵州纪检系统遴选考试的考生需认真学习本文。
一、为确保完成精准扶贫目标任务,必须强化纪律保障
脱贫是“十三五”期间举国上下一场必须打赢的攻坚战。我们必须把保障实现精准扶贫目标任务作为重要职责抓紧抓实。
把强化政治纪律作为保障精准扶贫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阳奉阴违等行为,决不允许在执行中央扶贫攻坚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从抓好本职、牢记使命的角度出发,紧紧围绕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坚决维护党中央的绝对权威,真正做到党中央提倡的要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要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要坚决杜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以严明的政治纪律保障中央扶贫攻坚政策精准落地、精准实施。
把强化纪律教育作为解决扶贫攻坚现实矛盾的直接抓手。近年来,我们党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老虎”“苍蝇”一起打,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但也要看到,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置若罔闻,不收敛不收手,甚至胆大妄为向扶贫资金伸手;一些党员干部精神懈怠、作风松散,工作积极性不高,存在一定程度的“为官不为”。贵州贫困发生率超过14%,贫困人口占全国总数的10%,脱贫任务尤其艰巨。面对这种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必须把加强纪律教育作为直接抓手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要把强化党纪教育过程变成清除思想灰尘、匡正干部行为、净化政治生态的过程,结合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上,既绷紧纪律这根弦,守住纪律这根红线,又自觉点燃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向,推动实现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全部脱贫。
二、为确保扶贫攻坚政策有效施行,必须强化纪律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精准扶贫,要“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精准施策既要精准制定政策,又要保障政策精准实施。以纪律保障中央扶贫攻坚大政方针精准落地、有效施行,是打赢扶贫攻坚这场伟大战役的重要保障。
用纪律贯穿扶贫攻坚政策制定全过程,确保政策制定精准。当前,一些地方在制定扶贫攻坚政策上,要么脱离实际搞“一刀切”,要么“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乏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仅失信于民,也严重阻碍脱贫攻坚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要把纪律贯穿到扶贫攻坚政策制定全过程,通过严肃纪律转变干部作风,切实破除调研不深入、工作不扎实、针对性不强、措施不得力等问题,确保扶贫攻坚政策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要通过严肃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切实搞清哪些是“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问题,哪些是需要通过社会保障实施兜底扶贫问题,确保扶贫过程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以强化精准监督,实现精准脱贫。
用纪律推动扶贫攻坚政策落地生根,保障政策开花结果。好的政策在于执行。从扶贫到脱贫,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扶是手段,脱是结果。实现贫困人口如期脱贫,是我们党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责任重于泰山,决不能有辱使命,更不能“沙滩流水不到头”。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定期认真开展中央扶贫攻坚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对“走偏路、绕弯路”现象坚决予以纠正,对敷衍塞责、拒不执行中央决策部署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严明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政策不折不扣落地。必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围绕保障精准扶贫实施抓热点、解疑点、破重点,对弄虚作假搞表面工程、自欺欺人搞数字脱贫、捞政绩劳民伤财等“伪扶贫”现象,坚决制止并严肃问责,用纪律的严紧硬换来精准扶贫丰硕的成果。
三、为惩治扶贫领域腐败易发多发,必须强化纪律保障
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腐败现象是全面从严治党、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精准扶贫战略顺利实施的重大举措。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扶贫一线延伸。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基层是基础。当前,在一些地方、部门、单位,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量大面广,尤其是在扶贫工作第一线,有的雁过拔毛,挖空心思虚报冒领、克扣甚至侵占惠农专项资金、扶贫资金,有的在救济、补助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行为,损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了群众的获得感,破坏了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扶贫一线延伸,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反腐倡廉实际成果;要全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抓住县委这个关键,加强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
坚决惩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十三五”期间,贵州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每年计划实现近百万人口脱贫、保障近3000亿民生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责任十分重大。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有访必查、有查必究。要形成纪委和各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坚持以纪督政、以纪促政,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各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倒逼基层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自查自纠、优化政策、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要紧抓惩治腐败不放、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刻剖析扶贫领域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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