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会议指出,江西省继续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要注意总结借鉴有关经验做法,做实做细实施方案,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功夫,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下一步,我省将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重点启动流域综合管理等地方性立法工作等,全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森林覆盖率63.1% 居全国前列
目前,我省生态优势进一步巩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湿地保有量保持91万公顷,均居全国前列。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6.7%,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84.3%,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万元GDP能耗下降4.9%,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96%。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每年向省人代会报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制度;实施省内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与广东开展跨省东江流域生态补偿;省委书记、省长亲自挂帅,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等等。
划定保护范围5.52万平方公里
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四个定位”
据介绍,《江西省“十三五”规划纲要》专门设立18项生态文明指标,明确了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四个定位”,即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样板区、中部地区绿色崛起先行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创新区、生态扶贫共建共享发展示范区。
“四个支撑”
围绕“四个定位”,提出了“四个支撑”,即强化规划支撑,制定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十余个专项规划;强化工程支撑,今年重点实施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等六大工程;强化政策支撑,出台农业生态环保条例等30余个政策文件;强化试点支撑,推进新干水资源确权登记等30余项试点。
“三条红线”
划定“三条红线”,分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保护范围5.52万平方公里;划定水资源红线,制定“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工作方案,下达全省水资源管理红线控制指标;划定土地资源红线,全面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3693万亩。
打造“河长制”升级版,在实施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5级河长组织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河长制”责任体系等。
大力发展“生态+”现代农业,深入实施“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创建11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成为全国唯一的“全国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试点省”。打造35个旅游重点产业集群,进一步唱响“江西风景独好”旅游品牌。
构建生态文明建设“五个新优势”
下一步,我省将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速构建“五个新优势”。
1.坚持改革创新,构建生态制度新优势。重点启动流域综合管理等地方性立法工作等,并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排污权交易、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等试点。
2.坚持系统治理,构建生态质量新优势。重点抓好火电行业排污许可、大气和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等工作,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源地环保专项整治等。
3.坚持绿色发展,构建生态经济新优势。坚持培育新兴动能、提升传统动能“两手抓”。
4.坚持示范推广,构建生态创建新优势。推动资源整合,加快建设一批重大项目和平台,以点带线、以线促面,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精品样板。加快推进赣江干流地区、鄱阳湖周边地区、抚河流域、昌铜沿线地区等生态经济“样板”建设。
5.坚持转化促进,构建生态惠民新优势。加快建立流域生态补偿资金与扶持贫困群众挂钩机制等。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五大理念为引领,围绕“生态自然之美、和谐文明之美、绿色发展之美、制度创新之美”,扎实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努力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新路子,全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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