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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不尽的黄河水 道不完的民族情
团结之花红遍塞上(民族团结)
这里,黄河水温婉流过,浇灌出一幅“天下黄河富宁夏”的盛景。
这里,56个民族交融相伴,总人口674.9万人,其中回族244.15万人,占36.18%。各族儿女共居一地,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学习,相互帮助。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走出了一条符合宁夏实际的民族团结进步之路,创造了令人瞩目的“宁夏经验”。
民族团结,成为宁夏的亮丽名片。各族兄弟姐妹心手相牵,铺就一条和谐之路。
80后回族青年秦文博,现任贺兰县立岗镇副镇长。当年在立岗镇兰光村任村党支部书记时,秦文博调解了数不清的纠纷,让村民尽享和谐安宁。
盐池县王乐井乡曾记畔村,是宁夏500个重点贫困村之一。回族干部周志铭驻村两年,帮助这个村子摘掉了“穷帽子”。
“周围的群众,不管哪个民族,有了困难,我们都会尽心尽力帮助解决。”在吴忠市利通区,“王兰花热心小组”创建人王兰花,无偿为居民解决各类杂事,照顾社区各族孤儿、孤寡老人的生活起居。
流不尽的黄河水,道不完的民族情。塞上各族儿女亲如一家,印证着一条朴素的道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这些小小的故事,只是沧海一粟。多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生命线”工程、“一把手”工程、基础性工程、战略性工程,将创建活动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建立区、市、县三级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民委委员制,定期研究民族工作;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体系,先后颁布实施民族教育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162件;坚持各族群众同村共庄、相邻共居,各族学生同班共校,鼓励各族群众开展“社区邻居节”等交流互动活动,促进各族群众在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生活环境中互学互帮、互尊互谅;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价值理念,在全社会唱响“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民族团结主旋律。
每年9月是宁夏的民族团结月,这一做法已经坚持了30多年。宁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八进”活动,每年评选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每3年组织一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评选活动,每5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一大批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典型,正在宁夏不断涌现。2012年以来,利通区、永宁县闽宁镇等20个单位先后被国家民委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2016年2月,吴忠市被国家民委正式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
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十三五”规划》。有制度、有法律、有规划、有实践,民族团结之花,红遍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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