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中,组织不纯是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现就是“两面人”现象,有的还是“关键少数”。这些人对党组织貌合神离、假公济私,既损害党的肌体健康,又影响党组织功能发挥,必须以刮骨疗毒之勇气除之。
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腐败分子中,有相当一部分存在“两面人”问题。有的言行不一、表里不一,人前一套、背后一套;有的在单位讲党性、在家里搞迷信;有的台上大讲廉洁、台下疯狂敛财;有的上班衣着简朴、下班花天酒地。这仅仅是“两面人”的一部分“脸谱”。在基层党组织中“两面人”的“脸谱”更是形形色色,有的一面讲组织原则,一面搞个人说了算;有的一面讲法规制度,一面搞“潜规则”;有的对上级“摧眉折腰”、对下级则“颐指气使”;有的人前积极表现,人后偷奸耍滑;有的只谋当官、不谋干事,弄虚作假、报喜藏忧;有的对待群众脸上笑相迎,实际上不办事。凡此种种,表明“两面人”善于伪装,极具隐蔽性和迷惑性。“两面人”存在,本质上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群众不忠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清除,以保障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性。清除和防范党组织中的“两面人”,至少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要关关审查,让“两面人”无法混入。防范“两面人”,必须要把好党员干部的入口关。从十九大公布的数字看,数以万计的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从侧面反映出各级党组织选人用人不严不准的问题。必须坚持“二十字”的好干部标准,公平、公正、公开选用干部,把标准、条件、人选、程序都摆在台面上,防止个别人说了算。有人说“这个人品德不好”“那个人有违纪行为”,要用事实说话,组织部门要去调查核实,澄清和处理,要把选用干部的过程变为挖掘人才、发现问题、纯洁队伍的过程,防止选人用人不准,特别要防范“两面人”,切实把讲党性、有品行、有本事的干部用起来。
二要年年评审,让“两面人”无法藏身。应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履职评审制度,定期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评审。重点看大是大非面前是否立场坚定、行动坚决;看坚持党性原则、落实制度规定、遵守党规党纪是否严格;看决策是否民主科学、用权是否严格规范、效果是否切实有效,特别在履职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和腐败问题等。对发现的问题该整改的整改,及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理。
三要处处监督,让“两面人”无处遁形。“两面人”之所以在组织中存在,还有一个原因是监督不够有效。有的单位暴露出问题,单位领导以“单位的名誉受损”为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中间,领导干部扮演了“两面人”的角色:名义上是党的领导干部,实际上不考虑党的利益;名义上是为了单位,实质上是怕影响自己的“乌纱帽”。问题的根源在于群众的监督权得不到有效保障。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要选好配强班子,定期进行“体检”,防止班子内产生“两面人”,形成团团伙伙。另一方面,要切实保障基层干部群众的监督权、检举权,对群众反映问题不做正确处理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也要严肃查处,提升党组织自我净化能力。
四要时时教育,让“两面人”无法形成。根本上看,“两面人”是党性缺失形成的。一个党员如果长期不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就可能蜕化变质。近年来,有的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党性锻炼与工作实践“两张皮”,没有把党员的先进性和模范作用放在工作实践中来要求、来培养,使党员平时看不出来、关键时候站不出来。反过来,防止党性缺失、政治蜕变就必须重视在实践中加强党性培养锻炼,在大是大非面前、执行政策方面讲政治、讲纪律,在重大任务面前讲党性、讲担当,在公私利益面前讲奉献、讲境界。特别是要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用好“三会一课”制度,有针对性地设置课题开展党性锻炼,把工作实践转化为党性培养锻炼的课堂,促使党员干部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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