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意味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要求,是解决好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党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追求。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要求方面,法治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用制度促进机会平等。习近平同志指出,“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为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机会平等的法律制度,为每一位社会成员提供创业发展、奉献社会、追求幸福、实现人生价值的机会。例如,在教育上,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的高度出发,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在劳动就业方面,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
以良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在社会生活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们能够拥有美好生活的重要前提。良法是符合公平正义要求的法律制度。只有充分发挥制度优势,按社会运行规律办事,依据良好的法律制度实施社会治理,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才能创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更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其中,关键是要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以良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为民生改善提供有效保障。民生问题是衡量公平正义的标尺之一。为了保障人人都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法律有必要为年老者、患病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者等各类困难群众提供特别保护。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社会保险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法治方式帮助那些需要帮扶的群众,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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