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的有效抓手,体现了治标和治本的有机统一,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全省上下正在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深入推进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有力的具体行动,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以案促改,基础在“案”。案例是对党员干部开展党性教育和纪律教育的鲜活教材,只有抓住典型案件这个鲜活例子和反面教训,开展教育才有警示性、查找问题才有针对性、落实整改才有方向性。离开了典型案例,以案促改就失去了“案”这个基本支撑。案例就是警钟,必须“以案为警”。 冯新柱案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发人深思、令人警醒。各级党组织要以冯新柱案以及魏民洲、祝作利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典型,举一反三、正本清源。同时,要敢于揭短亮丑、勇于刀刃向内,重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发生的腐败案件或存在的问题,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发挥好反面典型案件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案例就是镜鉴,要“以案为镜”。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案促改对每个党组织、每个党员干部来讲,是一次自我净化、自我改造、自我提升、自我完善的良好机遇。要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坚决纠正“与己无关”的旁观、“自我感觉良好”的慰藉、“腐败离自己太远”的麻痹、“自己的事不算事”的侥幸等错误认识,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认真检视自身、主动查找不足,做到触及灵魂、震撼心灵,促进自我反省、自我提升。案例就是教训,要“以案为戒”。 聪明人从别人身上汲取教训,糊涂人用自己教育别人。如果只是热衷于讲别人的落马“故事”而不引以为戒,有朝一日就很容易成为自己的“事故”。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冯新柱案以及魏民洲、祝作利等案教训,以案明纪,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坚决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时刻绷紧纪律和法律之弦,任何时候都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始终将党纪国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以案促改,关键在“促”。抓好以案促改工作,要在“促”字上下足功夫。必须扛起责任自觉“促”,解决“谁来促”的问题。以案促改是一项政治任务,是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体现。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工作提出的“五个扎实”特别是“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决落实好管党治党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寸不让地反对“四风”,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必须细化任务扎实“促”,解决“促什么”的问题。要对标省委提出的整改任务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明确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细化任务,压实责任,把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岗位,做到责任清、任务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了结销号一项,按节点推进,保证高质量完成。必须加强督查倒逼“促”,解决“怎么促”的问题。推进以案促改,既要靠内力主导,增强内在自觉;也要靠外力推动,加大倒逼力度。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对敷衍应付、推卸责任、整改措施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要进行严肃问责追究,以强力问责倒逼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
以案促改,核心在“改”。 能不能认真“改”,“改”得怎么样,既是以案促改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检验以案促改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要确立“抓好整改是本职、整改不到位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认认真真落实整改要求。要聚焦问题“改”。剑指问题,迎着问题抓、对准问题改,才能有的放矢。鲁迅先生说过:“必须敢于正视,这才可望敢想,敢说,敢做,敢当。”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靶向思维,善于发现问题、敢于面对问题、勇于承认问题、长于解决问题。如果回避问题、一团和气,藏着掖着、遮遮掩掩,就不能做到对已经发生的问题早纠正、早查处,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早防范、早发现;就会导致“小错”走向“大错”、“违纪”变成“违法”,既影响事业发展、损害党的形象,也是对干部的不负责任,会害了干部。要抓住关键“改”。重点是抓住“关键少数”,发挥好领导干部这个“头雁效应”;抓住关键岗位,紧盯人、财、物等权力集中的重要岗位;抓住关键环节,加强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查处的全过程监管;抓住关键问题,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要求真务实“改”。不能只打雷、不下雨,只表态、不行动,虚晃一枪、应付交差。要扎扎实实、不走过场,出实招、出真招,招招命中、招招见效,真正让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激发干部干净干事,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和心齐劲足、共谋发展的干事创业氛围。要建章立制“改”。深刻剖析案件,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案发规律,深挖腐败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权力规制、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长效机制,补齐制度短板,有效堵塞漏洞,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以案促教、以教促改、以改促建,从而收治本之策、达长久之功。
总之,抓好以案促改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需要,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保护挽救干部的需要,是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实现陕西“追赶超越”的需要,必须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以案促改任务落实,把以案促改工作成效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推动新时代追赶超越有新气象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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