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结构更合理、效益更好、保障更有力的农产品供给体系,需要强化技术、组织和制度支撑,增强农业技术能力、组织能力、制度能力。
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技术能力成长。技术进步是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的关键。促进农业技术能力成长,一应建立由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农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科技型农业企业组成的“产学研用”一体化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手段提高创新协同性。二应建设多学科支撑、高新技术集成的大型科研设施、公共实验设施,解决重大科技攻关问题。三应按照“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要求,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培育壮大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等各类社会化服务主体,提升农技服务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四应推动技术、人才等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营造有利于企业创新的宏观环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加强农业组织创新,促进农业组织能力成长。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这抓住了提升我国农业产业竞争力的关键。促进农业组织能力成长,一应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着力解决村级组织“统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政府部门“包不了”的问题。二应发展现代家庭农场,充分发挥其要素集聚和规模生产效应。三应组建农业企业,引导小农户参与分工协作,使农民转变为具有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投资意识、风险意识的新型农民、产业工人或农业企业家,从而解决土地配置细碎化、生产经营分散化等问题,整体提升农业的产业层级和质量效益。四应建立农产品行业协会,实现跨地域、跨组织发展,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水平上提高农民和农业经营者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小农户和农业经营与国内外市场对接,降低市场风险和交易成本。
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农业制度能力成长。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通过制度创新消除影响资源优化配置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一应深化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有效供给的战略高度出发,建立健全粮食价格体系。二应深化涉农产权和要素市场改革。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要素和市场。以农地“三权分置”改革为主线,促进农地有序流转。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三应创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机制。全面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以用为本”的农业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机制,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四应创新农村金融制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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