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功成不必在我”,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做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绩,也要做潜绩。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经过历史沉淀后真正的评价。总书记这番话,语重心长、振聋发聩,为领导干部该有怎样的政绩观确立了标准。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多干事情,多出成绩,是大多数领导干部的共识。但是,有的领导干部缺少大局观,热衷于把工作贴上个人“标签”、追求任期内的政绩,对于前任的项目表现消极甚至另搞一套;有的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急功近利,竭尽民力,弄出一个人的“政绩”,造成几代人的包袱。上述扭曲的政绩观,造成资源浪费、事业受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改革的任务更加繁重,“硬骨头”也更加难啃。许多事情难以一蹴而就,要靠多任干部的持续接力、持久发力。为此,广大领导干部要沉下心来,不图一时之名,不贪一时之功,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把心思用正、把眼光放远,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多干做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
“功成不必在我”,但是,建功必须有我。作为领导干部,要履行好自己的责任担当,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一锤一锤钉下去,实干苦干,夯实基础,稳扎稳打。即使在任期内未能完成任务、实现目标,但为下一任打下了基础、创造了条件,也是好事。下一任能沿着前任定下的目标接续发力,做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能达致“功成”。同时,要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不仅考核当前已经取得的“显绩”,也要对做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予以充分考虑,让“潜绩”在考核结果中有所体现,让每一个干事的干部在“建功”的道路上都得到价值的肯定。
党的事业是无限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没有止境。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建功必须有我”的实干,敢于担当,务实进取,做出经得起群众检验、历史检验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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