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如何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这一命题,甘肃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紧扣“构建铁案工程”这一目标,着力发挥案件审理对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积极拓展“纪法双施双审”工作思路,采取多项措施,推动审理工作规范化发展和案件审理质量稳步提升。
严格审核把关,充分发挥引导功能
一是突出政治属性。在案件审理中,牢牢把握政治属性,聚焦“七个有之”,坚决落实“四个严查”要求,审核个案时把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放在首要位置。注重从种类繁多、表现各异的违纪违法行为中,深挖问题实质和根源,从讲政治的高度进行审核处理。
二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做到精准施策。既切实将严的标准落到实处,又综合考虑违纪违法性质、情节轻重、后果影响等因素,结合案发地方、单位的政治生态,准确把握规则、条例规定的尺度范围,提出准确的量纪量罚建议,规范引导案件平衡处理及纪法衔接。2017年以来,给予省管干部党纪政务(纪)处分83人。其中轻处分57人,占68.7%;重处分26人,占31.3%,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5人,“断崖式”处理3人。
三是实行全流程审核监督。在自办案件的审理中,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条规法律适用关,尤其是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中,切实发挥规范引导作用,将刑事审判标准传导到执法调查的全过程。在履行好对自办案件审理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审理工作触角,将对省管干部的函询、诫勉、初核了结等终结性事项的审核纳入审理工作职责范围,实现了对执纪审查和执法调查全流程审核监督。同时,探索建立案件退查补查机制,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处理意见不当的案件和审核事项,按规定退回审查调查部门重新调查或补充调查。今年上半年,共退查3件审理案件和23件审核案件,占全部移送审理案件和审核案件的比例分别为16.7%和13.1%。
四是依纪依法开展纪法双审工作。从今年初开始,积极探索试行“一程序、双立案、全案审、分项办”的工作模式,理顺了审查调查与案件审理部门的内部沟通衔接机制,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纪法双审工作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指南。
完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规范定标功能
一是构建统一的证据标准体系。针对审查调查部门在证据收集、固定、运用中对于工作标准的迫切需要,研究制定了《案件查办证据标准》,为执纪审查和执法调查工作提供了指引。其中,违纪案件证据标准体系对违反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各类违纪行为,区分违纪行为构成要件,分门别类列明证据要求;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标准指引明确了各类职务犯罪行为在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方面的证据标准,确保与刑事司法审判标准相一致;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明确了非法证据的认定、种类、排除方式和补证方法,引导审查调查部门预防和避免证据瑕疵,提高证据的证明能力。
二是严格落实办案责任。推行案件审理责任制,确立“谁审理、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建立办案人员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条规法律适用、办理程序“四负责”机制。明确案件承办、审核、批准等各流程、各环节分级责任的同时,探索形成审理、移送审查起诉及移送审查起诉后的跟踪负责责任制。
三是规范审理文书制作。针对增加监察职能后,涉及职务违法犯罪问题在审理文书中如何表述等新问题,及时组织力量,统一规范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重要审理文书的制作。
四是规范健全审理工作流程。制定《自办案件审理规程》《报批案件审理规程》《审核案件办理规程》等8项审理部门内部工作规程,明确了具体的办案程序、方式和要求;制定案号管理制度,对所有进入审理程序的案件实行类型化管理,建立记录和反映办案流程及结果的纸质、电子记载系统;制定案卷文书流转留痕制度,从严管理移送、受理、流转、借阅、归档等各个环节的案卷流转,审理案卷按照“应归尽归,随结随归,谁结谁归”的要求进行归档,案件归档工作实现了常态化、及时化。
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沟通协调功能
一是加强与审查调查部门的沟通协调。在组织力量对近三年自办案件进行评查的基础上,推动召开省纪委监委机关执纪审查和案件审理工作协调会,通报案件审查工作中存在的事实调查重违法轻违纪、证据调取不全面不深入等10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突出执纪审查特色、改进工作方式、加强查审沟通协调等方面的对策建议,达到了统一认识、规范工作的目的,取得了查审合力同向提升案件质量的成效。
二是建立审理人才库。组建省纪委监委审理人才库,在开展联合审理、交叉审理时从库中选派适宜人员参加。通过审理人才库的建设,基本建立了省纪委监委协调管总,市州和派驻机构全员参与、全员共享的全省审理人才“一体化”管理模式。
三是做好移送审查起诉工作。认真落实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的各项要求,切实把好“出口关”,避免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出现差错。加强与执法、司法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系协调,推动形成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机关之间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格局。
坚持统筹推进,充分发挥指导推动功能
一是制定总体部署。制定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从八个方面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审理工作的方向原则、职能定位、制度和队伍建设等作出了总体部署。突出强调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更加突出政治属性、体现执纪特色、注重监督制约、凸显政策导向、重视案件质量、规范工作管理、深化机制创新、强化能力建设。
二是大力开展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审理业务培训,加强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审理人员的业务交流,选派派驻机构和市州纪检监察机关审理骨干到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参与具体案件审理,“以案代训”,共同提升审理能力水平。
三是高度重视业务指导。认真做好业务请示的答复工作,及时解答办案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要求全省各市州监委办理的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要向省监委案件审理部门报备,各县区监委要向市州监委案件审理部门报备,通过提级审核的方式,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所办案件符合刑事审判标准。
四是积极搭建交流平台。编辑《审理工作参考》,不定期刊发最新审理动态、典型案件、审理文书、审理工作经验和审理工作制度规范等内容,指导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更好地开展案件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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