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
关于大力提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意见
(2019年1月16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我省作风建设,彰显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现就大力提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侵蚀党的执政基础,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格格不入,同“两个维护”的要求背道而驰。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往往热衷于做表面文章、言行不一、阳奉阴违,甚至容易滋生“两面人”“两面派”,严重危害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切实抓紧抓好。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解决当前我省干部队伍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全省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发生很大变化,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明显收敛,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比较顽固,一些问题反复出现,而且出现新的变种,严重危害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妨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多样性和变异性,对标党中央要求,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住要害、以点带面、坚决清除。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推进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省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攻坚克难、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任务非常繁重。越是关键时期、任务艰巨,越需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干事创业的大敌。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坚决破除空泛式表态、应景式过场、运动式造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勇挑最重的担子,敢啃最硬的骨头,担当作为,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
二、突出集中整治重点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有复杂性、顽固性、多样性。根据党中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当前重点抓好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同时,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抓什么问题。
(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1.“见事迟、反应慢”问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把握不准,“身子已进入新时代,脑袋还停留在过去”,惯性思维、路径依赖。工作分不清轻重缓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拖拖拉拉,落地迟、见效慢,“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2.“喊口号、装样子”问题。对党中央精神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表面上执行坚决,实际上懒政怠政。热衷于提不切实际的口号、搞花拳绣腿、作秀造势,缺乏具体措施和实际行动。
3.“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问题。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及制度规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以本地情况特殊和历史问题为由,与上级讨价还价。说一套、做一套,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消极对待,避重就轻,敷衍整改,存在“过关”思想。
(二)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4. 消极应付、推诿扯皮问题。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对群众合理诉求冷硬横推。态度粗暴、方法简单、颐指气使,甚至耍特权、搞特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与民争利。
5.“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问题。“放管服”改革不到位,“最多跑一次”不落地。手续繁琐、效率低下,群众办事多头跑、来回跑。政务服务热线不通,政府网站、政务APP不更新,举报信箱、便民服务栏目回应不及时。
6.“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没有树立“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思想,对历史遗留问题、攻坚克难问题,以换届、政策变化、岗位调整等为由久拖不决、放任不管。缺乏“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热衷于另起炉灶,琢磨所谓“新思路”“新目标”,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三)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7. 乱决策、乱拍板问题。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三重一大”制度形同虚设,搞“一言堂”、家长制。上项目、做规划不做调查研究、不经科学论证,“拍脑袋”决策,脱离当地实际、违背发展规律,引发后遗症、搞出烂摊子。政策执行盲目搞“一刀切”,执行不力又朝令夕改,让人无所适从。
8. 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慵懒怠政,对本职工作该签字不签字,或者签署原则性意见,不表达明确态度。对重大问题,该决断不决断,“躲、绕、推、拖”,不敢动真碰硬。害怕出事、怕被问责,借口规矩多、约束多,少干事甚至不干事。上推下卸责任、失职失察,缺乏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
9. 弄虚作假、谎报情况问题。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热衷于“材料美化”“文字经验”“数字游戏”,搞“材料出政绩”。急功近利,任务刚布置就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甚至把说的当成做的、把思路当成现实,编造假经验、假典型。报喜不报忧,瞒报、谎报情况,隐藏、遮掩问题,欺骗组织和群众。
(四)在学风会风文风、检查考核及调研方面,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10. 学风漂浮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系统,浮在表面,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知半解、不求甚解。不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学而不实、学而不用。日常学习装门面,应景交差,甚至上网抄材料、突击补记录。
11. 文山会海问题。会议多、费时长,不解决实际问题,甚至议而不决、决而不行。重复开会、多头开会,动辄要求“一把手”参会。文件材料内容“假大空”,不接地气、“穿靴戴帽”、空泛议论、堆砌材料。
12. 检查考核过多过滥问题。多部门重复检查考核同一事项,甚至擅自打着党委和政府旗号。工作刚安排就检查、刚部署就催报情况,层层加码。检查考核重痕迹轻实效,表格多、材料多、台账多,简单以开会发文、成立机构、签字背书等作为检查考核指标。问责不规范,随意问责、超范围问责,“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以问责代替工作落实。
13. 调查研究作风不实问题。打造“经典调研路线”,只展现典型亮点,不反映普遍情况。搞“走秀式”调研,层层陪同、超人数陪同,重宣传报道、轻解决问题。不贴近群众、不深入基层,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只调查不研究,回来材料一堆、束之高阁,不了了之。
(五)在重点领域和专项工作方面,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14. 落实“三大攻坚战”不力问题。对重大风险防控重视不够、防范化解措施不力,脱离实际违规举债、非法集资,增加债务风险。精准识贫、动态调整、退出审核等基础工作不扎实,扶贫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监管不力,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执行生态环保政策态度不坚决、措施不果断,污染问题反弹、源头防治效果差。
15. 落实省委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不力问题。落实任务空喊口号、责任缺失。既定的改革创新举措有名无实、动作迟缓,不落地、不见效。协作意识不强,不配合不支持,互相推诿,影响大局。
16. 落实产业项目建设不力问题。重招商轻落地,重承诺轻兑现,措施不具体。人为设置“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公私企业,落实改善营商环境的新政新规不力,优化营商环境效果不明显。执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不到位。
三、强化治理措施
(一)坚持以上率下。从省委做起,从各级领导干部做起,抓住“关键少数”,领导带头示范。坚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把主要精力放在抓落实上,把实招实绩作为检验是否抓落实的标准。带头联点督导督查,推进“三大攻坚战”。带头联系服务实体经济和优势产业链,以实体经济撬动高质量发展。带头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调查研究并长期坚持,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带头整治“文山会海”顽疾和检查考核过多过滥问题,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坚持讲短话、讲管用的话,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坚决撤销劳民伤财的检查考核事项,严格规范执纪问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觉接受监督,主动进行整改。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对照重点整治内容,对本地区本部门进行全面排查,找准突出问题,拿出整改措施。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列为党员干部年度评议述职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列为党员干部谈心谈话的必谈内容,经常提醒,抓早抓小。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减少审批事项,全面实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优化政务环境。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加强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相关制度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权力运行。坚持打攻坚战与打持久战相结合,整治共性问题与整治个性问题相结合,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抓出习惯,抓出成效。
(三)崇尚真抓实干。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大力倡导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强化斗争精神,敢于迎难而上。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加强绩效引导,突出对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情况的考核,防止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对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各项工作要求打折扣、不担当、不胜任,影响事业发展的,该给予组织处理的给予组织处理,该给予纪律处分的给予纪律处分,既让担当有为者有位,也让消极无为者失位。宣传推介一批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先进典型,形成主动担当、崇尚实干的浓厚氛围。
(四)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支持实干、鼓励探索创新,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准确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合理把握容错的界限和情形。规范执纪问责,在启动问责程序或责任调查过程中,同步考虑干部是否符合容错的条件和情形。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
(五)切实加强监督。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拓宽举报受理渠道,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问题线索。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列为巡视巡察重要内容,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整改到位。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对本地区本部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大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力度,加强案件深度剖析,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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