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义乌市纪委监委对运用第一种形态了结的部分问题线索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发现,以第一种形态处置的问题线索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是对反映问题线索核查不够深入、全面。如,反映某同志有关问题线索处置过程中,对其函询回复的情况,未通过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核实了解或让被反映人提供依据。
二是未严格执行有关程序规定,在审批程序、文书格式等方面存在不够规范之处。如,有的初核方案不够细致全面,有的问题线索没有按规定格式制作谈话函询方案,有的问题线索处置预案不够完善。
三是缺乏相关证据材料或后续处置情况。如,在处置反映的某征地拆迁问题线索中,没有将有关征收方案、时间节点、补偿方案等文件材料附卷,后续也没有对处置情况和材料补充情况进行跟踪核对。
针对发现的问题,义乌市纪委监委对相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
一是从严要求,精准处置。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纪律、法律相关专业知识,提高问题线索处置专业化水平,善于在监督中发现问题线索和背后隐藏的问题;全面细致核查反映的问题,结合被反映人的一贯表现等,根据反映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准确确定处置方式。
二是依规依纪,规范处置。认真执行相关问题线索处置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要问题需经集体研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规范使用各类文书,规范实施监察措施,严格依纪依法依规收集证据,周密制定执行安全工作方案,确保线索处置安全、规范、有序。
三要突出重点,高效处置。紧盯巡察工作进展,围绕重要工作领域,紧盯可能引起跟进举报或引发网络舆情的问题线索,加快工作节奏,及时处置并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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