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6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自治区主席 布小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我区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在确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央提名人选的选举地区时,习近平总书记选择了内蒙古自治区,并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三个扎实”重要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重视,体现了党中央加快推进欠发达地区发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心。
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初步核算,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1%,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4%和9.7%。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聚焦聚力、精准施策,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二)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
(三)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现良好开局。
(四)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六)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只要始终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各项工作认认真真按照党中央要求去做,我们就不会走弯路;只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我们的工作就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只要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我们的发展思路、政策措施就会更加精准有效。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科技创新能力不强,新动能支撑不足,节能减排压力较大;民生方面还有不少短板,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一些地区财政运行困难;营商环境亟待改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尚未有效解决。政府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不到位;行政效率有待提高;一些干部服务意识、法治意识和环境意识不强,新发展理念没有完全树立起来,思想观念还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等等。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在党的领导下,改革开放已经走过40年的历程,内蒙古各项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化。40年的实践启示我们,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事业发展没有止境,深化改革没有穷期。我们要坚定不移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不断激发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二、2019年主要工作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政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今年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左右和8%左右;城镇新增就业22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5.5%左右和4.5%以内;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节能减排任务目标。
做好今年工作,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区提出的“四个着力”“三个扎实”重要要求,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形势越是复杂,越要听从党中央号令,越要保持战略定力。从长期大势认识当前形势,抓住主要矛盾,坚定必胜信心,凝心聚力办好自己的事情。要紧扣重要战略机遇期的新内涵,认真贯彻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方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国家大规模减税降费、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
(一)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巩固已有成果,针对突出问题,打好重点战役。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规范政府举债行为,新上项目严格进行债务风险评估,严格审批程序,坚持量力而行。积极争取中央限额内债务规模,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也为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创造更好条件。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化解政府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做好网络借贷、企业债券违约等风险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农村牧区高利贷和恶意逃废债行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今年是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的关键一年,我们必须一鼓作气,精准推进,确保减贫14万人以上,贫困嘎查村全部退出,20个国贫旗县全部摘帽。认真落实中央扶贫专项巡视反馈意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特殊贫困群体,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入实施产业、就业、生态、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等扶贫。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用好扶贫产业基金,增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深化京蒙扶贫协作。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让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守阵地、巩固成果,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锅炉,治理“散乱污”企业,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进呼包鄂、乌海及周边地区、赤峰通辽等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持续加强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等水生态综合治理。加快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中水利用率。保护水源地,治理地下水超采。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防治重金属和农牧业面源污染。
(二)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制造业发展方向,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增强制造业技术创新能力。增加全社会科技投入,聚焦自治区产业发展需求,构建开放、协同、高效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健全需求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机制,支持中小企业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创建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培养和引进科技领军人才,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
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煤炭、化工、冶金等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和产品附加值。紧跟世界能源技术革命新趋势,提高化石能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有序发展新能源,建设现代能源体系,深化能源国际合作,建设“内蒙古能源”品牌。创建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创建鄂尔多斯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城市。推进电力通道配套电源点建设。推动先进储能、智能电网、能源互联网等技术创新和应用,着力解决窝电、弃风、弃光等问题。
发挥现有产业基础和人才优势,支持装备制造企业改造升级,加快新产品研发和新技术产业化应用,加强装备制造业配套能力建设,推动运输设备、工程机械、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高端化、智能化。深化军民融合,创建包头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推动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创建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中心,建设自治区蒙药中药、生物医药、石墨(烯)新材料制造创新中心。发展数字经济,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推动产业向园区集中、要素向园区集聚,实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合理规划园区布局,解决园区主导产业不突出、规划面积大、入驻企业少等问题,提高投资强度,推进园区产业循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集约发展。
(三)增加有效供给扩大消费需求
抓住国家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机遇,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扩大医疗、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会展、物流等服务供给。发展电子商务,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开拓农村牧区消费市场。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扩大“内蒙古乳业”“内蒙古味道”“内蒙古影视”“内蒙古音乐”等品牌影响力,满足群众个性化、品质化、绿色化消费需求。推动文化、体育和旅游深度融合。抓住北京冬奥会和呼伦贝尔全国冬运会机遇,积极发展体育产业和冰雪产业,分享奥运经济。加快呼伦贝尔森林草原旅游列车项目和乌兰察布火山地质公园建设,推进乌兰浩特—阿尔山—海拉尔—满洲里旅游一体化。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释放消费潜力。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努力扩大有效投资。实施一批补短板、增后劲的重点项目,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生态环保、“三农三牧”、市政、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提升信息网络、现代物流等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加快集宁至大同高铁、包头至银川高铁、呼和浩特新机场等项目建设。加快鄂尔多斯航空学院、飞机维修中心等项目进度。
健全项目推进机制,做好项目用地、市政配套、环评审批、资金落实等方面统筹,新上重大项目能耗指标实行单列。加强政银企对接,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放宽民间投资准入,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新上项目或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适用招商引资政策。
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优化城镇布局,支持特色小镇有序发展,积极打造智慧城市,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排水防涝、消防救援设施建设,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统筹自治区东、中、西部发展,推动呼包鄂及乌兰察布协同发展、东部盟市振兴发展、乌海及周边地区转型发展。科学规划、有序建设和林格尔新区。着力解决“断头路”问题,提高地区间道路通达水平。
(四)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村牧区现代化。
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创建特色农畜产品优势区。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扩大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实施盐碱地改造,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实施“粮改饲”,扩大青贮玉米、优质大豆和高产优质苜蓿种植面积。发展现代畜牧业,推动奶业振兴,壮大肉牛、肉羊产业,支持马产业发展,提高动物疫病防治能力。坚持质量兴农兴牧,发展现代种业,完善农畜产品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增加优质绿色农畜产品供给。提升乌兰察布马铃薯、锡林郭勒羊、科尔沁牛、兴安大米、赤峰小米、天赋河套等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价值和影响力。支持巴彦淖尔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落实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厕所、垃圾、污水等问题,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不断改善村容村貌。继续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和饮水安全工程。继续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宽带网络向嘎查村延伸。完善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护机制。
巩固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牧区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理整治“大棚房”,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功能,发展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建设职业农牧民队伍,提高农牧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健全农企牧企利益联结机制,让农牧民在产业化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加快“引绰济辽”、黄河滞洪区、东台子水库等水利项目建设。充分利用黄河凌汛期丰富的水资源,变水患为水利。
(五)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违反市场原则、妨碍生产要素流动、影响企业活力的政策规定,大幅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开办、商标注册时间。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全面深化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和代办制。继续开展盟市营商环境评价。整合全区信息平台,打破信息壁垒,实现部门间、地区间信息资源共享。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煤炭等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完成事业单位改革任务。
加快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剥离国有企业办学校、医院等社会职能,着力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深化财税、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自治区以下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增加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创新驱动、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等领域投入。取消低效无效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运用好信贷、债券、股权等融资工具,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推动企业上市,扩大直接融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内蒙古银行增资扩股。
(六)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加大向北开放力度,加快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推动形成高水平开放新格局。
发展泛口岸经济。发挥口岸和国际通道的辐射带动作用,以满洲里为枢纽,加快建设满洲里国家开发开放试验区,辐射自治区东部地区;以二连浩特、集宁为枢纽,加快建设二连浩特国家开发开放试验区,推动建设集宁物流中心,辐射自治区中部地区;以策克为枢纽,加快建设额济纳自治区开发开放试验区,辐射自治区西部地区,形成东中西各具特色、功能齐全、产业配套、服务完善的综合性经济区域。充分发挥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赤峰等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内陆港的对外贸易载体平台作用,拓展对外开放新空间。提升甘其毛都、满都拉等口岸开放水平,支持建设泛口岸经济区(带)和国际产业合作园,把通道经济变为落地经济。
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和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办好中蒙博览会、阿尔山论坛、内蒙古国际能源大会、中国·包头稀土产业论坛,提高我区会展品牌影响力。建设东北亚语言资源数字化平台。
加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的对接,深化与其他省区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央企业的合作。
(七)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决破除民营企业发展障碍,激发民营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
着力消除民营企业在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的不公平待遇。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用能、用地、物流等要素成本,提振投资和发展信心。强化融资服务平台建设,着力破解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问题。发挥纾困发展基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基金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专项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资金问题。
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让各项政策真正落得下去,让民营企业真正有获得感。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八)深入推进绿色内蒙古建设。把生态保护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构筑国家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加强草原保护管理,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加大退化草原治理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草原、毁林开垦等行为。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责任,建立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加大大兴安岭北部原始林区保护力度。制定自治区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有效保护和修复各类湿地。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三北”防护林、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沿黄生态廊道。治理浑善达克、乌珠穆沁、科尔沁等沙地,支持发展沙产业。
推进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退出、矿山环境治理,推进绿色矿山、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完善自治区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建立绿色发展差异化考核与奖补机制。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开展区域空间环境承载和适应性评价工作。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九)深入推进文明内蒙古建设
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创建文明家庭,弘扬新风正气,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弘扬科学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捍卫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氛围。
坚定文化自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保护和传承草原文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作更多精品力作。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在新时代更好地发扬乌兰牧骑精神,促进乌兰牧骑事业繁荣发展。实施“智慧广电”工程,提高农村牧区广播电视覆盖质量。建设内蒙古工业博物馆、呼伦贝尔历史博物馆。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做好辽上京等申遗工作,提升元上都遗址保护利用水平。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让人民群众享受高品质的文化生活。
(十)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注重保基本兜底线,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
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解决企业用工需求。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更好发挥就业主渠道作用。
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发展“互联网+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覆盖全区所有中小学,促进边远地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加快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职业教育发展质量。统筹发展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深入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加快发展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优势学科和专业。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稳定农村牧区教师队伍。改善社会主义学院和老年大学办学条件。积极推进与国内外教育机构合作办学。
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统筹社会救助资源,不断完善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抚恤优待等制度,保障好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医养结合。强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发展公益和慈善事业。
建设健康内蒙古。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提高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水平。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和地方病防治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实施蒙医药振兴计划。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远程医疗体系。完善全科医生制度。继续开展“光明行”社会公益活动和关爱青少年眼健康护眼行动。发展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做好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工作。认真筹备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
建设平安内蒙古。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坚决守住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安全防线。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健全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强化风险管控、预警预防和应急队伍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保障水平。
加强全民普法教育,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发挥社工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作用。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全力支持军队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加强国防动员、国防教育、人民防空和双拥模范城建设。
三、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我们要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忠诚履职、勤勉尽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理论联系实际,准确把握中央要求我们做什么、不做什么和怎么做;经常审视我们的工作是否符合中央要求、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确保工作不偏离方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我们要始终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工作方法,坚持结论产生在调查研究之后,建立在科学论证基础之上。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最需要我们干什么。在学习和实践中找思路、想办法,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解决问题能力。
我们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建设法治政府。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审计监督。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制定公共政策,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新闻发布质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营造便捷高效、公平竞争、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各级政府要言必信、行必果,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在诚信社会建设中作出表率。
我们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面对复杂形势和严峻挑战,树立底线思维,增强斗争精神,勇于坚持正确的,修正错误的,提高风险化解能力。面对困难和问题,不退缩,不懈怠,善于化危为机,在应对危机的过程中创造机遇。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规范各种检查和评比,纠正凡事留痕的做法,让各级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研究工作、推动落实。
我们要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配套办法。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预算,除重点和刚性支出外,其他一般性支出按10%压减。建立基层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预算审查机制。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从身边点滴事情做起,带头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政府工作人员要严于律己,干干净净为人民做事,不辜负人民公仆的称号。
各位代表!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我们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的殷切期望,自觉担负起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更大责任,建设好新时代模范自治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快牧业旗、边境旗市、“三少民族”自治旗、民族乡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践行守望相助理念,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各位代表!
党中央始终对内蒙古的发展寄予厚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内蒙古是我国最早成立民族自治区的地方,是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最早付诸实施的地方,地处祖国北疆,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内蒙古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做好了,在全国、在国际上都有积极意义。
今年是我们伟大的人民共和国70华诞。经过70年的艰苦奋斗,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伴随着共和国成长的脚步,内蒙古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明年,我们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各位代表!
绿色是我们最大的财富,红色是我们深厚的基因,美丽内蒙古是我们共同的梦想。只要我们一起拼搏,一起奋斗,一起为内蒙古做加法,我们的梦想就一定会实现。美丽内蒙古,必定是天蓝水清地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蒙古;必定是各民族团结和睦、边疆稳固安宁的内蒙古;必定是人人享有优质公共服务和公平发展机会的内蒙古。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锐意创新,埋头苦干,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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