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哪里民营经济活跃,哪里经济就有活力。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民营经济要发挥更大作用。
坚定不移做大做强民营经济,离不开合适的环境和土壤。我们要在全社会形成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让民营经济在广西快速健康发展。
强化引导扶持。抓好顶层设计和规划引导,进一步明确促进我区民营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主攻方向、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优化政策环境,抓好督促落实。实施强优民营企业培育计划,开展民营经济示范市、县、乡(镇)和示范园区创建活动,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模式创新和服务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问题,主要还是公平竞争问题。对各类所有制企业,要坚持一视同仁,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实现公平竞争。坚持“非禁即入”原则,扩大民营经济市场准入,重点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做好负面清单与现行审批制度的衔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优质企业、优质资产、优质资源的改制重组,参与军民融合,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全力降低企业要素成本。融资难融资贵、招工难招工贵、用地难用地贵,物流、用能成本高,是民营企业面临的突出困难,要切实帮助企业破解这些难题。实施融资奖励政策,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建立企业转贷资金机制,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向小微企业减费让利,规范融资中介服务收费行为。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深化“银税”合作机制,让诚信守法的企业贷款无忧。
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深化“营改增”改革,加快落实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政策,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降低部分涉企收费。国家层面已明确实施更大规模减税、更明显降费,要把相关政策吃透抓实用好,特别是在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降低社保缴费名义费率、稳定缴费方式等方面,要按照“简明易行好操作”的原则制定实施细则。
全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近年来,中央和自治区在降低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出台了大量“真金白银”的政策,但有的民营企业反映获得感不强,这说明存在政策不落实的突出问题。相关的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相关部门要逐个梳理,列出清单,限期落实,全面兑现优惠政策承诺。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有民营企业反映,有的地方政商关系清白不错、亲近不足。要按照“亲”“清”二字要求,建立各级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制度,进一步密切政商关系。党员干部要放下思想包袱,大胆同企业家交朋友,坦荡真诚往来,清清白白接触,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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