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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北京公务员遴选考点】《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

公选王遴选网 lx.gongxuanwang.com 2019-02-27 阅读: 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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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选王遴选网导语]
街道是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基础,是巩固基层政权、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依托,是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纽带,在超大城市基层治理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中枢作用。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

(2019年2月23日)

街道是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基础,是巩固基层政权、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依托,是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纽带,在超大城市基层治理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中枢作用。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北京正处于向高质量发展的深刻转型阶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呈现新变化新特点,城市基层治理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挑战。为加强和改进街道工作,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超大城市治理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以强化基层治理,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以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以深化“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为重点,以增强街道统筹协调能力为抓手,做强街道、做优社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地位,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服务群众的战斗堡垒作用,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坚持赋权下沉增效。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推动重心下移、权力下放、力量下沉,形成到一线解决问题的工作导向,实现责权统一、上下联动,切实发挥街道在城市治理中的基础作用。

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围绕增强便利性、宜居性、多样性、公正性、安全性,推动为民办事常态化、机制化,把解决群众身边问题的实效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打通服务群众、抓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转变治理理念,创新治理模式,从政府自上而下单向治理向多元主体协商共治转变,加强社会协同,扩大公众参与,促进社区自治,强化法治保障,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三)工作目标。立足基层服务管理,着力从街道、街区、社区三个层面做强做实街道工作,统筹推进街道改革、街区更新、社区治理,实现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街道统筹能力显著提升,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基本确立;城市环境质量和生活品质显著提升,精准高效服务群众的响应机制更加健全;精治共治法治水平显著提升,多元共治的城市治理格局逐步形成,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建设道德风尚优良、人文特色鲜明的文明街道,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创业创新生态良好的活力街道,人居环境一流、生活舒适便利的宜居街道,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全感高的平安街道,努力把街道社区打造成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

1.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完善街道党工委对地区治理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优化决策程序,涉及基层治理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问题由街道党工委讨论决定,全面提升街道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的领导能力。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对地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街道党工委可吸纳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兼职党工委委员,推进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推动将党的领导写入各类组织章程,注重把基层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明确为各类组织的负责人,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各类组织和群众的自觉行动,确保基层工作体现党的意志,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有效贯彻落实。

2.健全完善城市基层党建体系。以区域化党建为重点,构建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四级上下贯通,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多方联动,基层党组织覆盖广泛、组织有力的基层党建工作体系。做实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推动区、街道党员领导干部担任下一级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建立联络员制度,深化推进“三项清单”“四个双向”(“三项清单”是需求清单、资源清单、项目清单,“四个双向”是属地和驻区单位双向需求征集、双向提供服务、双向沟通反馈、双向考核评价),推动各级各类党组织到一线解决问题、到基层服务群众。完善街道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横向联动体系,扩大非公企业、商务楼宇、商圈园区、网络媒体等新兴领域党建覆盖,实现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功能优化。深化党建带群建促社建的开放联动体系,建立健全党委统筹、组织联建、工作联动、队伍联合、服务联办、保障联享、责任联查的工作机制,引领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

3.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适应基层治理新特点和新规律,探索党建引领新路径,推动党建和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深化“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并向社区延伸,完善基层治理的应急机制、服务群众的响应机制和打通抓落实“最后一公里”的工作机制,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优势。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制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治理结构、服务群众和工作职责等基本规范,推动基层党组织在服务中更好地发挥领导作用。健全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民主协商、群团带动、社会参与等机制,推动各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制度化、常态化,健全党员干部走访联系群众、企业制度,总结推广“周末大扫除”等经验做法,引领各类组织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并在服务中凸显党组织的领导地位。积极推进“回天有我”社会服务活动,探索大型社区各方参与、居民共治的有效路径。

(二)推进城市治理重心下移,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4.明确街道职能定位。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授权,代表区委区政府对辖区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全面负责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统筹协调。

加强街道能力建设,切实提升统筹协调能力、服务能力、管理能力和动员能力。提升统筹协调能力,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创新党建工作内容和方式,形成以街道为指挥平台、专业部门高效履责的工作合力。提升服务能力,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发挥街道直接面对居民、联系群众广泛、回应诉求快速的优势,解决好群众身边问题,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便利度;同时主动对接辖区企业、“两新”组织、商务楼宇等,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提升管理能力,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决策议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街区更新、社会秩序规范、综合执法改革等工作,构建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提升动员能力,扩大基层民主,广泛动员居民群众,调动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组织的积极性,整合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基层治理工作。

5.深化街道机构综合设置改革。坚持精简、效能、便民的原则,整合相近职能,按照综合化、扁平化方向,街道一般设置党群工作、民生保障、城市管理、平安建设、社区建设、综合保障等6个内设机构和1个街道综合执法队。编制规模较小的街道可进一步综合设置。内设机构负责人可由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副职兼任。突出街道面向群众的特点,按照服务功能综合设置窗口类、平台类、活动类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下派街道干部担任社区专员,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同步优化整合区级职能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围绕街道机构改革完善运行机制,推进面向基层的政务服务流程再造,确保工作顺畅高效有序。

6.切实向街道放权赋权。按照重心下移、条专块统、责权一致的原则,优化街道职责事项清单,推动区级职能部门向街道下放职权,重点下放给街道“六权”:辖区设施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参与权,全市性、全区性涉及本街道辖区范围内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的建议权,职能部门综合执法指挥调度权,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工作情况考核评价和人事任免建议权,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权,下沉资金、人员的统筹管理和自主支配权。区委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支持、保障街道充分行使统筹管理权,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要主动接受街道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

7.构建实体化街道综合执法机构。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街道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强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除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区直部门设在街道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要建立健全纳入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要听取所在街道党工委意见。及时清理、修订、完善不符合基层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法规及政策规定,为综合执法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8.规范整合基层治理力量。推动基层管理资源和工作力量向网格下沉,建立以街道为主体、以网格为基本单元、以街巷长为统领的基层精细化管理体系。全面推广街巷长、“小巷管家”做法,将街巷长、“小巷管家”和网格员、协管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社区专员等基层力量统一纳入网格化体系“组团式”管理,统一调度使用。完善管理服务事项标准和流程,实现管理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对各类协管员队伍的规范管理,逐步建立市级全面统筹、区级总体负责、街道集中管理使用的协管员队伍管理体制机制,整合市级部门协管员队伍建设经费并统一打包下拨各区,由各区统一组织协管员招录和培训,并下沉街道社区统筹管理使用考核(统称为“城市协管员”),市、区两级原则上不再保留协管员队伍。

9.改革基层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街道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定期以街道为单元对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生活品质、环境卫生、营商环境、景观风貌等进行综合评价,加强对街道工作的整体把握和分类指导。健全由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以辖区居民满意度为主、以社区和职能部门评价为辅、监督检查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街道工作考核评价机制,职能部门不再单独考核。区委区政府要加强对职能部门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情况的督查,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街道定期组织驻区单位和居民代表对区级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进行考核评价,考评结果占被考核部门绩效权重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同时作为干部人事任免、调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水、电、气、热、电信等公共服务企业服务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结果纳入公共服务企业绩效评价。以工作效果为导向,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实现基层考核评价简洁精准高效。引入社会评价机构,科学确立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确保考核客观、公正、有效。

10.优化调整街道社区规模。调整街道设立标准,统筹考虑人口规模密度、地域面积、人文历史、街区功能、居民认同等因素,优化街道行政区划设置。优化调整街道界线,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跨界地区规范管理。合理确定社区管辖范围和规模,重点对1000户以下的小型社区和3000户以上的大型社区适当调整。完善街道、社区名称评审设定制度,体现地名地域人文历史和居民认同感。

11.妥善解决城市化进程中的遗留问题。适应城市化发展需要,建立与城市化水平相匹配的管理体制,积极稳妥推进乡镇、地区办事处向街道办事处转制,完善和规范街道对农业户籍人口、乡镇对社区居民的管理服务政策机制,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和日常管理的全人口、全区域覆盖。按照“撤村不撤社”的原则,由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集体资产所有权主体代表,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前提下,修订撤村条件和标准,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撤村建居工作。加强城中村治理,完善土地管理、农转居等相关政策,探索建立地区公共服务管理经费由街道财政与村集体资产共担机制,将城中村移交街道统一管理,逐步解决管辖范围交叉、经费渠道不同、管理标准不一等难题。

(三)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12.建立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整合各类热线归集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全市统一的群众诉求受理平台,实现事项咨询、建议、举报、投诉“一号通”。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市民诉求就是哨声,各街道要闻风而动、接诉即办。完善向街道、部门双向派单机制和职责清单,街道职责范围内能直接办理的即接即办,不能直接办理的,由街道根据职责清单统筹调度相关部门办理。市民服务热线以响应率、解决率、满意度为依据,对接办问题进行分类筛查和评比,定期通报排名靠后的街道和工作不力的部门单位。及时汇总涉及政策机制的共性问题,责成有关区和市级职能部门研究解决。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在发挥传统媒体优势的基础上,利用微信、微博、贴吧、短视频等网络新媒体倾听群众呼声,迅速回应群众关切。强化公共服务民意导向,建立健全以民意征集、协商立项、项目落实、效果评价为流程的民生工程民意立项工作机制,将民意征集与社区协商嵌入结合、程序前置,凡面向居民开展的工程建设、惠民政策、公共资源配置等,实施前须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13.改善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完善街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成本分担资助机制,鼓励支持新办普惠制幼儿园。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和受益面,引导街道参与学区规划建设,提升区域整体教育质量,让孩子就近上学。以紧密型医联体为载体,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推进分级诊疗,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便居民就医。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街道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需求全覆盖,加强规范化建设和运营管理,全面推进医养结合,鼓励单位内部食堂、商业餐饮机构开办老年餐桌,让老年人就近享受服务。

14.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以满足居民便利性、宜居性、多样性服务需求为导向,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规范化、多元化、连锁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加强规划设计,把生活性服务业设施规划细化到街道、社区,分区域、分业态制定补建提升计划。完善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制定服务标准,加强分类引导,补充基本便民服务网点,重点织补早餐点、菜场、便利店等便民设施。完善政策机制,鼓励居住区相邻的腾退空间和存量空间用于补充便民服务设施。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品牌连锁企业“一区一照”注册登记工作,建立“红黑名单”制度,提升服务质量。鼓励街道组织开展“互联网+”服务,创新“小物超市”“深夜食堂”等经营模式,支持便民综合体、社区商业“E中心”建设。

15.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扩大文化服务覆盖面,提升居民参与度,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多优质、便捷的公共文化体育产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公共图书、文体活动、公益演出服务配送体系,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强基层公共文化体育服务阵地建设,合理利用历史街区、民宅村落、闲置厂房兴办公共文化项目,推进综合文化体育设施全覆盖,提高使用率。推进特色街区、胡同、院落、楼门建设,挖掘社区文化资源,打造社区文化精品。促进基层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社会化,通过购买服务、资金补贴、免费开放场地等方式,大力培育发展各类群众性社区团体,引领广大群众开展各类喜闻乐见的大众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16.织密基层公共安全网。推动“平安街道”“平安社区”等创建活动向矛盾多发、管理缺失、影响安全稳定的新领域、新群体延伸。加强辖区公共安全领域和重大活动城市安全风险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协助专业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监督辖区单位安全生产等工作。统筹群防群治资源,协助加强消防、禁毒、养犬等管理工作。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执法即时响应机制,依托“雪亮工程”,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打造24小时城市安全网。探索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建立街道应急小分队,实现辖区居民安全服务保障“即刻到家”。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协助解决涉及社会稳定的心理健康问题。

17.改进基层政务服务。深化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着力提升群众、企业办事便捷度和满意率。推进街道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将直接面向群众、企业量大面广的区级部门服务和审批事项下沉到街道,把社区不该办、办不好的政务服务上收,规范运行程序、规则和权责关系。将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延伸到街道、社区、楼宇,实现与街道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综合执法平台的深度融合,建立街道与部门信息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实现服务事项的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和全市通办。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网上办理比重,加快建设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实现就近办理、自助办理、一次办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鼓励社会创业创新,服务商圈、楼宇经济,激发各类经济主体和组织的活力。

(四)实施街区更新,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18.建立健全街区更新机制。建立区级统筹、街道主体、部门协作、专业力量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街区更新实施机制,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城市更新模式,推动街区小规模、渐进式、可持续更新,实现人居环境和城市品质的整体提升。制定街区更新实施方案和城市设计导则,科学划分街区单元,围绕功能优化、业态提升、风貌塑造、文化培育、环境整治等开展街区问题诊断和方案设计。搭建多元主体全过程参与平台,坚持以居民、企业需求意见为导向完善街区服务功能,培育街区自我发展、自我更新能力。健全街区责任规划师、建筑师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团队作用。完善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土地政策、房屋管理、资金保障等支持措施,推动街区更新成片区、分步骤、有顺序地开展。

19.提升街区公共空间品质。推动街区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制定街区公共空间改造提升设计导则和行动计划,扩大街区公共空间规模,提高街区公共空间品质和服务质量。优化灯杆、护栏、广告栏等城市家具配置,推广综合杆等技术,推动市政设施小型化、隐形化、一体化建设,促进公共空间视觉清朗。加强城市公共空间景观设计建造,挖掘传统文化底蕴,融合时代气息,推动形成街道文化品牌和社区文化特色。加强疏解腾退空间精细利用和边角地整治,促进留白增绿、见缝插绿、拆墙见绿、拆违还绿,实现每个城区至少建成一处一定规模的城市森林,每个街区都要建成一批口袋公园、小微绿地,实现绿地500米服务半径基本全覆盖。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绿道蓝网、慢行系统的衔接,促进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增强公共空间有效连通,提高可达性和系统性,形成完善的公共空间体系。

20.加强城市环境整治。深入推进以街巷环境治理为重点的城市环境整治,落实“十无一创建”标准(十无”:每条街巷无私搭乱建、无“开墙打洞”、无乱停车、无乱占道、无乱搭架空线、无外立面破损、无违规广告牌匾、无道路破损、无违规经营、无堆物堆料;“一创建”:创建文明街巷),打造一批精品街区、文明街巷。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长效管控机制,减少存量、严控增量,确保新生违建零增长,创建无违建街道。构建“十有”常态管理机制(十有”:每条街巷有街巷长、有自治共建理事会、有物业管理单位、有社区志愿服务团队、有街区治理导则和实施方案、有居民公约、有责任公示牌、有配套设施、有绿植景观、有文化内涵),加大政策和资金保障力度,持续推进“开墙打洞”整治、主次干道架空线入地、广告牌匾标识规范治理、建筑物外立面整治提升等工作。推进“厕所革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发挥基层综合执法优势,建立长效机制,基本实现违法群租房、地下空间散租、占道经营等动态清零。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改善街区环境卫生和城市秩序。规范管理街区停车秩序,支持街道通过停车自治管理、错时共享、资源挖潜等方式缓解停车难。科学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和机动车禁停区,鼓励引导市民绿色出行。

21.着力改善居住质量。实施居住区环境整治分类指导,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规划配套指标,加强配套设施验收接受管理,确保规划实施;加强老城平房院落修缮整治,补齐配套设施,提升服务标准;开展以“六治七补三规范”为主要内容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六治”:治危房、治违法建设、治“开墙打洞”、治群租、治地下空间违规使用、治乱搭架空线;七补”:补抗震节能、补市政基础设施、补居民上下楼设施、补停车设施、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小区治理体系、补小区信息化应用能力;“三规范”规范小区自治管理、规范物业管理、规范地下空间利用),优化就地翻建、房屋大修和环境整治为主的治理模式。探索政府保基础、社会资本和业主共同参与、谁出资谁受益的投融资机制,明确整治菜单目录,根据规划要求、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有序推动项目实施。推进央属、市属等单位自管产老旧公房维护更新,建立以产权单位为主体的更新维护投入机制。严禁规划公共配套设施用房改变性质挪作他用,已改变用途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用房要加强整改,回归原规划用途。探索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扩大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党的组织覆盖,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小区治理机制。加强平房区、老旧小区等无物业小区的管理,鼓励区、街道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或支持大型物业服务企业代管。暂时没有条件实施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实行准物业管理。强化街道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履约考评机制,考评结果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22.健全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维修机制。严格落实市政设施运行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公开服务信息和内容,畅通服务渠道,健全管理制度,确保维护资金充足、物资保障到位,切实做到水电气热、路灯、信号灯等市政设施维护全覆盖、无盲区、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维修响应机制,加强街道与市政基础设施等企业的对接,做好巡查排查、日常维护、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市政服务企业工作考核,有关结果作为企业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按照工作部署和流程,市有关部门协助做好老旧小区市政管线的改造和移交工作。

23.建立健全街道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统一底图、统一标准,健全数据采集更新机制,完善街道基础信息数据库。推进城市大脑建设,实现多网融合、互联互通,推进人、地、房、事、物、组织等基础数据深度整合,全面增强数据动态掌握、分析和预警能力。加强重点区域物联网建设,推动状态监测与可视化,增强城市部件、事件感知能力,提升城市治理的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建立街道社区人居环境大数据体检机制,运用“互联网+”创新基层治理,依托网上家园建设,打造线上线下各类社会主体紧密互动的公共平台。持续推进“北京通”“一证通”等便民服务应用建设,推广智慧停车服务系统,推动大数据建设和应用成果向基层延伸。

(五)强化共建共治共享,激发社区治理活力

24.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加大街道对社区支持、指导和相关保障力度,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主体,社区服务站为平台,物业、市政公用等服务企业、驻社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协同联动的社区治理体系。做实社区居委会下设六个工作委员会,增强联系服务群众、组织居民自治、民主议事协商等能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以德治理城乡社区,探索将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履行社区公约等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抓好社区减负增效,修订社区职责清单,落实社区工作事项发文市、区联审制度,从源头上减少不合理的下派社区事项。加强职能部门内部整合和优化提升,一个部门社区最多填报一张表格(系统)。推进社区服务站改革,探索“一站多居”,调整人员配置,优化服务方式,推行“综合窗口”“全能社工”模式。实行社区全响应服务机制,推行错时延时、全程代办、预约办理和“互联网+”服务,方便居民群众办事。加大社区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动态调整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实现街道年度预算80%以上用于为群众办实事。完善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建立以社区居民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评价标准的社区工作考核机制,取消对社区的“一票否决”事项。

25.扩大社会组织参与。建立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的社会组织服务(孵化)中心,为社会组织对接群众服务需求提供平台和相关服务,2020年底前实现全覆盖。依托社会组织服务(孵化)中心,加快培育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居民互助类及针对特定群体的社区社会组织,并给予公益创投、补贴奖励、活动场地费用减免等支持。推进街道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规范社区社会组织行为,并为其提供资源支持、承接项目、代管资金、人员培训等服务。制定并公开街道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指导目录,重点支持街道、社区运用“三社联动”等工作体系解决社区居民多样化服务需求。

26.增强社会动员能力。建立分层协商和公共沟通互动制度,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协商联动机制,建立社区月协商制度,推进议事协商常态化、机制化。完善社会单位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制度,将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回社区报到情况纳入单位述职评议内容。完善激励保障和奖励政策,推动单位内部生活服务类设施向社区开放,在水、电、气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深化“门前三包”责任制,提升单位个人参与城市管理、维护城市环境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探索在街区成立商户协会,发挥自律自管作用。大力发展志愿服务队伍,培养以社区党员、团员青年、居民代表、楼门院长、退休干部等为主体的骨干力量,发挥志愿服务力量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多元纠纷调解服务体系,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六)健全完善激励保障制度,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27.注重从街道乡镇培养选拔干部。新提拔进入地区党政领导班子的,一般应具有街道乡镇领导工作经历。注重在市级党政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具有街道乡镇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干部。各区要树立以基层为先的导向,加强街道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各方面表现突出、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要优先选配到街道乡镇任职。加大街道乡镇与市、区两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干部交流力度,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干部双向交流任职或挂职。探索从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街道领导干部,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定向招录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全面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拓展街道干部职级晋升通道。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28.加大人员编制待遇向基层倾斜力度。进一步推动市、区两级行政事业编制精简下沉到基层,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市化快速发展等地区编制倾斜力度,力争2020年底前街道乡镇行政编制在本区行政编制总量中占比不低于40%,街道乡镇城管执法编制在本区城管执法编制总量中占比不低于80%(其中中心城区达到85%)。区级编制部门只核定街道行政编制和科级领导职数总量,不再核定到内设机构,各街道可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调整。综合考虑街道功能定位、区域面积、实有管理服务人口规模等因素,研究街道编制核定标准,优化街道编制资源配置。提高街道干部收入待遇,确保年收入高于市、区部门同级别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指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0%,同时对一线执法人员进一步给予待遇倾斜。加大街道干部培训力度,提升街道干部能力和素质。完善街道干部年休假、健康体检、疗养等制度。

29.提高基层工作保障水平。完善街道财政保障机制,除跨街道的事项由区级部门统筹外,下沉到街道的其他公共服务经费原则上由街道自主统筹安排。各区在现有街道资金渠道基础上,在街道年度预算中应安排一定比例的机动经费用于紧急事项、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临时事项。强化公共服务政策集成,整合社区建设相关资金,拓宽融资渠道。科学设定街道社区基层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和辐射半径,通过收缴配套、购置租赁、统筹共享、完善提升、集中新建等方式补齐街道社区服务设施。允许并支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将闲置用房及设施,通过备案、委托等方式交由街道管理使用,用于公共和公益事业。

30.强化街道社区工作的法治保障。制定《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研究制定或修订社区治理、志愿服务、物业管理、停车管理、垃圾分类、规范养犬等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完善基层治理法规体系。推进基层治理领域法规规章“立、改、废”,及时将基层创新经验做法上升为政策法规。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依法严格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街道工作是市、区、街道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市里相关工作要抓到街乡镇”的要求,把加强街道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基层治理工作重大问题。区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要将街道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各级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各级党校的培训内容,推动街道改革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二)强化督促落实。市委城市工作办会同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牵头做好任务分工,确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将街道改革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重点项目。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涉及本领域的工作任务要抓好落实。各区要发挥主责作用,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细化落实措施,强化组织保障。各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实践创新,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加大宣传激励。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总结提炼推进街道改革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基层治理创新品牌。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继续办好“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栏目,将对街道社区的表彰奖励纳入现有相关评比表彰项目中,大力表彰工作成效显著的基层干部,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街道建设和基层治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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