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反腐败持续的高压震慑,纪检监察工作就难有“稳”,更难以“进”。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厉惩治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松、不能软。
反腐败力度不能减,必须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2018年,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在收拢五指、重拳出击上发力,在减少腐败存量上态度坚决,在遏制腐败增量上毫不手软,全省新立案数量和厅级干部案件数量都比上年度有新的提升,以实际行动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
反腐败是个“细活”,必须讲求精准。去年以来,我们坚持把精准思维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要采取函询方式处置,抓早抓小“治未病”、防患于未然;对确需面对面谈话了解情况的,综合研判谈话对象、谈话内容、问题性质,选择合适方式和场所,提升谈话效果;对反映问题比较具体,或谈话函询未达到预期效果的,视情开展初核;对立案处理的,立足教育挽救,帮助审查调查对象从心灵深处知错、认错、悔错、改错。实践证明,只有把“细活”做精,充分体现党的政策和策略,才能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反腐败是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在治中惩、惩中治。一方面,注重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用好被查处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拓展警示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另一方面,将个案整改与系统防范、源头治理相结合,从制度机制上分析查找漏洞,织密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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