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的通知》(闽纪办〔2018〕32号)梳理的四个方面30条具体表现 :
一、文山会海方面
1.不落实会议审批相关规定,会议召开存在随意性;同一内容,会议层层重复开。
2.参会对象把关不严,随意扩大参会部门范围,参会人数、会期超过相关规定。
3.不根据会议内容随意要求基层、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4.会议无实质性内容,未能解决实际问题,以会议落实会议。
5.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运用不足,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召开少,基层同志疲于奔波。
6.年度发文计划制定不科学、执行不严格,临时性发文多。
7.文件层层转发,照搬照抄,不切合实际,实用性、可操作性不强。
8.文件冗长,违反“部署某领域重要工作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3000字”等有关规定。
9.简报过多,违反“各部门报送省委、省政府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等规定。
10.将发文、开会作为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的硬指标。
二、扶贫工作检查方面
11.缺乏统筹,对扶贫项目资金和政策落实情况组织多头检查。
12.对同一检查项目搞层层重复检查、叠加检查。
13.检查内容脱离实际,不考虑基层工作特点和实际困难,年年一个样、不根据年度安排及时调整。
14.检查指标繁琐空洞,过分注重工作台账和文件资料,没有体现工作实效和真实情况。
15.检查方式流于表面,只查台账、看资料,不深入了解情况。
16.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不推动整改、不督促落实、不研究解决办法。
17.检查结果运用不足、缺乏共享。
三、民生项目方面
18.决策“拍脑袋”、缺乏前期充分论证和评估,好高骛远、盲目上马超出能力范围的重大项目。
19.注重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不考虑客观实际,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20.项目“注水”包装,虚报数据、谎报进度。
21.缺乏实施项目的跟踪评估,未能及时纠偏、消除隐患。
22.寅吃卯粮、压缩成本、甚至靠拖欠搞建设。
23.对产业重大项目、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社会事业重大项目推动不力、落实不力,片面强调客观因素。
四、为官不为方面
24.行政审批“管卡压”变“推拖绕”,对应由本部门承担的职责上推下卸、推诿扯皮。
25.“放管服”不到位,审批事项一放了之、对接不了。
26.热衷于签订责任状,责任层层下移,“履责”变“卸责”。
27.遇事层层往上报、层层不表态,层层不负责。
28.服务意识淡薄,不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办事效率低,对待群众冷硬横推,让群众提供无必要的证明和手续。
29.落实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不力,“门好进、脸好看”,但还是“事难办”。
30.人为设置市场准入障碍,乱摊派、乱检查、甚至吃拿卡要,影响企业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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