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太和纪委监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强化纪律保障,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存在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等中梗阻问题以及“拖拿卡要”等违反纪律的行为,积极营造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全面提升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畅通线索渠道,广泛接受监督。主动发挥群众监督主渠道作用,各单位在办事大厅设置投诉举报箱,在网上设置“投诉举报”窗口,有效运用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及时收集整理各类问题。组织新闻媒体随机开展暗访、采访,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照镜子”“找问题”,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和服务单位进行走访,听取企业和服务单位的意见、反映等,收集问题线索,列出黑名单,对企业和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调查处理,坚决查处一批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人和事。
加强暗访力度,推动作风建设。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对象、不设路线的“四不”方式,组建专门队伍,配发专业设备,通过现场追踪、模拟办事、暗访群众等方式,开展多频次、高密度、全覆盖的暗访。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县直重点单位和乡镇每月暗访一遍,县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工作室及乡镇纪委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性的督查工作,每周对监督单位和下属机构暗访一遍,暗访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开展专项治理,形成有力震慑。全面部署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酒桌办公”两个专项整治“回头看”。对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及省市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酒桌办公”等有关政策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填报、按要求主动纠正违规问题的,可视情从轻或减轻处理;情节轻微的,免予处理。对群众举报或清理发现的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拒不纠正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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