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近段时间,长三角一体化议题的热度持续攀升。5月,上海、杭州、宁波、温州、合肥、南京、苏州地铁APP实现互通,在拥有最密集高铁网络的长三角,交通一体化已经从高铁、公路等“主动脉”延伸到了城市内部的“毛细血管”。使用一个地铁APP,开通跨省公交线,打通“断头路”……这是一体化发展加速的体现。
一体化是一个不断深化、升级的过程,需要一个个项目的支撑,背后往往蕴含着制度性的协同与创新。比如,长三角去年发力推进异地就医医保费用直接结算,预计在本月,苏浙两省同上海就能实现市级统筹区联网全覆盖,安徽亦将在9月前把有条件的市级统筹区纳入联网范围;又如持续多年的区域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协作,也在不断做出漂亮文章。这些探索,尝试打破壁垒,探索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新机制,展现出超越局部利益和传统思维的“制度想象力”。
上升为国家战略、被赋予“更高质量一体化”的期待,长三角承载了更多愿景,最关键的正是制度层面的创新突破。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长三角对于一体化有了更高层面的需求。比如,能否在环境治理上突破行政边界进而深度合作,能否在科技创新成果运用上互惠互利,能否协同推进公共服务水平整体提升,等等,都已成为迫切的命题,亟待体制机制的创新。协同发展的规律就是如此,只有深度融合,发展动力才能更加强劲。
地缘相近、习俗相通,有优良的市场环境,有开放的基因,更有优势互补、携手做强的底子和愿望,这是长三角的优势。今天的长三角三省一市明确了“相加大于4”的愿景。“大于”意味着不只做“加法”,更要做“乘法”;不是量的叠加,而是质的交融;不能靠简单的行政推动和资源叠加,而需要通过制度创新挖掘协同发展的潜能。只有建立起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才能为区域发展活力的释放提供助推。
长三角在全国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让长三角一体化承载着重要使命。它既有同“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互配合、完善中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的意义,也有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继续蹚出新路的意义。从深圳到浦东到雄安,从京津冀到粤港澳到长三角,将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的使命一直都在,探索的脚步从未停止。在中国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发挥过重要作用的长三角,在新一轮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之中,无疑要进一步走在前列,带头探路攻坚。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衡量一体化成果的,不仅是它对经济增长和区域发展的驱动作用,更要看能否开创出新的发展范式。人们期待一个更高质量发展的长三角,更期待一种能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有益借鉴的制度性成果。呼之欲出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将是一块更为具体、更为聚焦的创新试验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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