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美丽丽水建设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以全市“两山”发展大会精神为指引,立足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大局,坚持“发展服从于保护,保护服务于发展”,通过实施蓝天保卫战、“五水共治”(河长制)、净土行动、清废行动、年度专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强化工作保障等“九大行动”,不断扩大生态比较优势,做大做强生态资本,真正让高颜值的生态环境助推全市高质量绿色发展。市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率(AQI)达到94%以上,4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确保100%达标,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保持全省第一。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2%,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到92%,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推动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此次9个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目标任务书分为责任主体、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政策制度及工作保障五大块,以往年相比,突出“五个导向”,进一步发挥美丽丽水建设考核作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挥棒”的作用: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将美丽丽水建设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瞄准目标抓落实,明确关键环节、具体要求和责任主体,确保全市美丽丽水建设总目标顺利完成;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把握改善环境质量这个关键目标,以打赢“四场战役”为抓手,强化治水、治气、治土、治废等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权重,进一步打造我市绿水青山新优势;
三是坚持责任导向,明确各县(市、区)政府是美丽丽水建设工程推进的责任主体,将美丽丽水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专项考核内容和督察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对工作进度滞后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四是坚持实绩导向,突出共性考核和差异化考核的统一,统筹调配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等项目,细化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卫生城镇巩固年度目标任务等评价标准,方便考核量化计分,实现成果项目化,成绩数字化,真正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五是坚持效果导向。直接运用治水、治气、治土等单项考核结果,精简考核程序,提高效率,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同时,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将提升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列为加分项目,把人民群众对当地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和相比上年的提升值作为地方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参考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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