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澄清对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欧益科在办理湖南天誉诈骗案中与犯罪嫌疑人存在利益输送并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不实举报。2019年5月,欧益科被举报在办理湖南天誉诈骗案中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利益输送,为其充当“保护伞”,不但不查案还刻意阻挠查案等问题。经调查,2017年至今,该诈骗案自侦办工作开展以来,专案组进行了受立案、冻结账户、资金查控等一系列工作,已抓获并刑事拘留涉案人员31人,扣押汽车5辆、现金23万元,冻结房产两处,冻结股票账户资金市值25万元,冻结相关银行账户共计34亿余元,目前追逃追赃工作仍在继续进行。经查,欧益科不存在举报反映不查案还刻意阻挠等问题,长沙市纪委对不实举报予以澄清。
2.关于澄清对浏阳市荷花街道党工委书记刘守德敲诈勒索企业问题的不实举报。2018年12月,时任浏阳市古港镇党委书记、两型产业园党组书记刘守德被实名举报敲诈勒索长城驾校50万元。2011年,长城驾校负责人王某某在古港镇投资建驾考中心,为尽快完成项目征地,王某某在签订项目招商协议时向古港镇政府交纳了前期工作保证金50万元,当时刘守德尚未到古港镇任职。2013年3月,刘守德任古港镇党委书记后,为全力推进该项目建设,并促成其迅速投入使用,古港镇财政所于2013年、2014年和2016年分三次退还王某某保证金50万元。经调查,该举报系当地村民道听途说,反映的问题不实,浏阳市纪委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了调查结果进行澄清,并对不实举报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3.关于澄清对宁乡市金洲镇纪委书记谈超包庇村霸问题的不实举报。2018年4月,谈超被举报包庇原沩桥村党支部书记易某,对其贪污村集体污水补偿款的问题处理不到位。经查,谈超在调查核实易某涉嫌违纪问题的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依规依纪办理,查明反映问题不属实后,按程序对举报人进行答复。举报人对答复不满意,并向中央巡视组举报谈超包庇村霸的问题。长沙市纪委对该举报进行提级办理,经查核,谈超在办理信访举报件工作中,依规依纪,没有包庇行为。
4.关于澄清对宁乡市白马桥街道党工委书记欧正坤滥用职权、违法拆除举报人养殖场问题的不实举报。2018年6月,欧正坤被举报滥用职权,违法拆除举报人合法养殖场问题。经调查,举报人养殖场未依法办理建设手续,属违章建筑。白马桥街道依法予以拆除,举报人对此不满,进行举报。经核实,欧正坤坚持原则,依法拆违,未发现有滥用职权行为,宁乡市纪委对不实举报予以澄清,并见面答复了举报人。
5.关于澄清对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廖建新、麓谷派出所副所长杨凯存在执法消极、态度不端正问题的不实举报。2019年5月27日,廖建新、杨凯被举报在办理湖南拜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伦科技公司)被敲诈案中存在态度不端正、证据掌握极其不全、业务水平较低等问题。2019年5月23日,拜伦科技公司委托张某前往麓谷派出所报案,称朱某某恶意举报投诉该公司,要求该公司支付100万元才停止投诉行为。随后,该公司张某、彭某某通过信访投诉、网络发帖等方式投诉举报,给办案单位施压。麓谷派出所办案民警通过调查发现,朱某某于2018年10月通过由拜伦科技公司建设和维护的“外汇110网站”上的弹出式广告链接进入“热汇”“亨达”“AXI”三个外汇平台进行交易并损失98.6万元后,发现这些平台上的外汇汇率走势与央行的外汇走势不一样,遂向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区分局报案,并以应负连带责任为由向国家信访局等部门举报“外汇110网站”涉嫌投放虚假广告,以及向有关部门举报了拜伦科技公司。麓谷派出所办案民警通过收集证据,并经高新分局法制大队审核后认为拜伦科技公司报警称被朱某某恶意举报和敲诈案件无犯罪事实。经核实,发现拜伦科技公司隐瞒案件相关事实,恶意举报办案民警,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单位和办案民警不存在态度消极、证据掌握不全、不作为等问题,高新分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投诉人予以法制告诫,要求其撤回网络发帖,对不实举报予以澄清。
6.关于澄清对长沙县湘龙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刘登带队违法强拆的不实举报。2019年4月,刘登被实名举报在蓝思科技项目征地拆迁中违法强拆居民房屋问题。2017年10月,为推动项目建设,经黄花镇党委研究决定,对蓝思科技项目内部分违法违章建筑要求限期拆除,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同年10月30日,根据国土部门认定结果,黄花镇人民政府分别向举报人等四户发放了《限期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通知书》,同年11月22日,时任黄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刘登按照部署安排,带队依法对举报人违法违章建筑进行拆除。经查,在推进项目建设征拆工作中,刘登不存在违法强拆居民房屋的问题,长沙县纪委对不实举报及时予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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