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宝鸡市委巡察机构成立调研组,对该市各县区开展政治巡察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发现,当前县区巡察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落实政治监督要求有偏差。对政治巡察职能定位把握不准,有的将巡察类似于一般的工作检查,大部分精力用于财务检查、业务检查。按照巡视巡察工作“六围绕一加强”要求查找问题不深入,发现问题偏空偏虚,涉及党组织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方面的实际问题少。
二是巡察利剑作用不明显。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画像”不够精准,反馈情况认可度不够高,一些巡察人员仅凭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某个方面认定被巡察单位存在问题,未通过下沉调研、深入核查等证实问题的真实性准确性。一些巡察人员受“熟人社会”影响,对“关键少数”有价值问题线索发现不多,巡察后移交可供初核立案的线索更少,震慑效果不强。
三是推动巡察整改措施乏力。巡察后督促整改落实机制不健全,巡察“回头看”未形成常态,一些被巡察单位整改中搞形式主义,对反馈问题做选择性整改。有的个性问题整改停留在表面,未举一反三,类似问题仍有发生。
为此,调研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夯实党委对巡察工作把关督促责任。各县委区委要把巡察作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抓手,切实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对每轮巡察方案、进驻、汇报、反馈等各环节工作提出细化要求,厘清巡察办、巡察组、被巡察单位的任务责任,紧盯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效果,严格把关督促。
二要通过制度机制规范巡察工作。进一步固化政治巡察重点,聚焦做到“两个维护”,对照党章党规党纪、重大决策部署等查找政治偏差,从业务看政治、从问题看责任。把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贯穿巡察始终,健全完善巡察工作规则和流程,推行全流程清单式管理。灵活运用延伸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加强巡察组与执纪执法部门协作,努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形成有力震慑。
三要采取多种措施锤炼巡察队伍。加强巡察力量保障,完善巡察人才库建设,实现人员教育培训全覆盖。充分发挥巡察组临时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切实解决好“谁来监督巡察组”问题,建立巡察后评估机制,以更高纪律标准管理监督巡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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