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大事。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深入发展,城镇居民尤其是新增市民的住房需求仍然旺盛。如何进一步完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是一个重大的经济和社会问题。这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在制度建设上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强化配套政策,打出组合拳,使城镇住房制度更趋完善。
近5年来,我国住房保障成就显著,近8000万困难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棚户区改造大力推进,6000多万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公租房保障能力显著提升,1900多万住房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房地产调控成效显现,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稳定。目前,一线城市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回落,三、四线城市的房价也趋于稳定。同时,住建部正在进行12个大中城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支持北京、上海积极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今后一段时间,在规范房地产市场、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方面,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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