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收域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温工作的意见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鼓励吸引域外人才来温工作,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接收域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温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接收范围
对域外机关事业单位来温工作的人员不受户籍等限制,只要本人愿意来温工作,原则上均可接收。
二、资格条件
政治立场鲜明。严格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言行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年龄要求及健康状况。年龄原则上在 40 周岁以下(含40 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 工作人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具备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入编方式须是组织分配或公开招聘(医技人员除外),且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进入各类学校或医疗机构
(公立医院或乡镇卫生院)的专技人员还应具有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证。
特殊资格条件。对急需紧缺人才、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特别优秀的,年龄上可适当放宽。
其他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等人员不适用本意见。
三、安置原则
安置按照有编空额,总量控制;同向流动,对等对口;专业匹配,人岗相适;保障一线,服从调剂的原则。坚持县乡分级分层管理,人员调动在同一级别、同一层次范围内进行,行政进行政,事业进事业,不改变其原有编制属性。
四、接收程序
个人申请。对有意来温县工作且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按“随时来、随时接收”原则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向县委组织部申请,其他事业人员向县人社局申请。
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编办等相关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调动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调动。资格审查不严,致使不该调动而调动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确定岗位。组织、人社部门结合编制部门对拟调入人员提出安置意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办理手续。编制部门办理入编通知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分别办理调动手续,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调入人员工资待遇等落实保障工作。
本意见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温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温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9日
公选王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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