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通知
南屏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直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办干部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01职位:区委办、区府办(区应急指挥中心)科员1名。
02职位:区委办、区府办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01职位资格条件:
1.全区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4月1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综合素质较高,能够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02职位资格条件:
1.全区在编在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中小学教师);
2.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4月1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类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4.综合素质较高,能够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满试用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交《香洲区委办(区府办)公开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2张近期大一寸免冠证件照,于2016年3月21日前到区委办(区府办)报名(区行政中心525室,联系电话:2516571)。由区委办(区府办)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入围人员。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少于3人的,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调。(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总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必需的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2.面试。总分100分,及格线60分。笔试成绩前3名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第三名出现同分的一并入围),笔试合格考生不足3名的,所有笔试成绩合格考生均入围面试。面试采取评委提问、面试人员回答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加选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评委由区委办(区府办)相关领导和有关专家库随机抽取的考官共同组成。
(三)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各职位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区委办(区府办)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四)决定人选。根据考试成绩、组织考察等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办公室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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