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九龙坡区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九龙坡区参公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九龙坡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遴选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遴选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团结同志;
2.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
4.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5.自愿在九龙坡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5年以上。
6.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名额、范围及资格条件
面向重庆市范围内党政群机关行政、参公事业编制人员遴选工作人员2名,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九龙坡区二郎留学生创业园E栋五楼523室)。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2016年九龙坡区公开遴选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承诺书(附件3);
3.身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供录用文件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
4.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主城九区以外的人员可委托报名。委托报名的,代办人须持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报名材料进行报名。
行政编制人员报考参公事业编制的,办理调动手续前需本人书面申请调整编制,新编制调整为参公事业编制。
(二)考试
考试由区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均实行100分制。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职位遴选名额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取消遴选名额。每一轮成绩分别达到60分者,方可进入下一轮程序。每轮成绩、进入下一轮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总成绩分别在九龙坡区机关公示张贴栏和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ulongpo.cqpa.gov.cn)公示。
1.笔试
考生于2016年4月21日(周四)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主城九区外考生可与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在笔试当天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4月22日(周五)上午9:00-11:00。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内容参考《综合基础知识》(2013年6月重庆出版集团/重庆出版社出版)。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及用人单位研究后决定是否继续开展面试。若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6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根据岗位遴选指标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进入体检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综合基础知识、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上述各项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区调配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则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遴选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调配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察
由区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的,则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来确定,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则同时列为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拟遴选人员由区调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确定后,在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龙坡区机关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四、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由九龙坡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九龙坡区委组织部干部科(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27号区府1号楼3楼),电话:023-68780794
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九龙坡区二郎留学生创业园E栋五楼),电话:023-61968935
相关资料查阅网址:九龙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jiulongpo.cqhrss.gov.cn)
监督电话:68781683
附件:
1.2016年九龙坡区公开遴选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2.2016年九龙坡区公开遴选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承诺书(样式)
>>>>>下载:九龙坡区附件.doc
九龙坡区委组织部
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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