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湘潭市雨湖区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湘潭市雨湖区位于湖南省中部的湘江之滨,全区总面积451.39平方公里,总人口56.02万人,是湘潭的商贸、科教、文化中心,是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的重点区和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的先行区。根据工作需要,经雨湖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湖南省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身份人员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情可登录湘潭人事考试网和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
一、公开选调原则与条件
(一)公开选调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公开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群众公认,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2、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77年4月22日至1998年4月22日期间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调:
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④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⑤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及步骤
(一)网上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和网站
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9:00至4月28日9:0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gov.cn∕)报名。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作出诚信承诺。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联系。
报名时,报考人员同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登记表》、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复印件,扫描后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1804570143@qq.com。
(二)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5月11日9:00至5月13日17:00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定于5月14日进行。《公共基础知识》:9:00-11:00,《申论》:14:00-16:30。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在湘潭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布。
报考人员应当参加两个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登记表》、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选调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遇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同进入资格审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相关要求:
①根据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占50%,《申论》占50%合成笔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及资格审查结果,按1:2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侧重考察考生的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②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③招考1人以上职位面试对象等于或少于选调计划数,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④招考职位只招1人且面试对象为1人,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面试分数,低于当场平均面试分数,不予录取。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成绩在湘潭人事考试网站上进行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全面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事考试网和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依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待遇及管理
公开选调人员一经录取,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公开选调人员享受雨湖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国家有关规定核定,服务年限5年。
四、咨询及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731-58205872(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0731-58205873(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1、湘潭市雨湖区2016公开选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湘潭市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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