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新蔡县委新蔡县人民政府督查局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需要,中共新蔡县委新蔡县人民政府督查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中共新蔡县委新蔡县人民政府督查局(以下简称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其中法律专业1名、其余2名不限),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其中工程类专业2名、文秘专业2名、经济管理类专业2名、会计专业1名、其余2名不限)。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正式在编在岗、财政全供干部身份工作人员(不含聘用制干部及教育、卫生一线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3.具有较高的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能力;
4.具有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
5.全日制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公务员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和省、县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定为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不含因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定等次人员)。
三、公开选调办法和工作程序
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按照发布选调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将于2016年4月20日在中国·新蔡网、县广播电视台、今日新蔡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名。2015年4月20日8:30至4月24日12:00期间(工作日),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一寸近期正面同版彩色照片3张(红底、蓝底、白底均可);报名地点为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县委五楼)。(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考资格审查
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与提供情况不实的,即取消其参加公开选调的资格。
(三)面试
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必须达到1:2比例,如达不到此比例,取消此选调岗位。面试最终成绩按岗位及专业进行排序。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拟选调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认真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1、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六)本公告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新蔡县委组织部
中共新蔡县委新蔡县人民政府督查局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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