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纪委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区纪委决定面向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范围和名额
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国家正式干部;公开遴选公务员3名,事业工作人员2名。
二、公开遴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全区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全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国家正式干部;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报考事业职位者须具有财会、金融、审计、法律等相关专业;
3、报考行政职位人员须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事业职位人员须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在公务员单位(含参公)或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遴选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通知、公告
2016年5月20日,区遴选办向各单位发出遴选通知,同时通过平桥新闻网向全区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7日至5月29日8:00—12:00、15:00—18:0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平桥新闻网下载《信阳市平桥区公开遴选区纪委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报名表两份、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两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同版、蓝底)4张到区纪委报名(报考行政职位人员另须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报名地点:区教体局办公楼906房间,咨询电话0376—3800717)。
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遴选人数。
(三)资格审查
首先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经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单位盖章后方可报名,由区遴选办负责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请于2016年6月3日(8:00-12:00,15:00-18:00)到报名处(区教体局办公楼906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此次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个人责任和单位审查把关责任。
(四)考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财会、金融、审计、法律等专业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6月5日9:00—10:3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和有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比例内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区遴选办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见面试通知单。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以上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按照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的内容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有放弃或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依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试用及调入
拟遴选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借调到区纪委试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遴选工作在区委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遴选办组织实施。
(二)落实回避制度。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与《公务员法》第六18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三)严格工作纪律。遴选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遴选办负责解释。
附件:
信阳市平桥区公开遴选区纪委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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