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有关规定和检察工作需要,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共新余市渝水区委同意,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拟面向全国法、检两院公开选调检察工作人员3名(侦查岗),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文秘岗1名,计算机专业技术岗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职数
职务犯罪侦查岗3名,限男性;
计算机专业技术岗1名;
文秘岗1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检察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公务员身份,身体健康,原单位同意,本人自愿到渝水区检察院工作且最短服务期限为5年。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之后出生)。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4、侦查岗要求具有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2年以上检察院或法院工作经历(全日制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以上的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即可)。
5、文秘岗要求全日制中文、新闻专业本科或全日制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全日制中文、新闻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以上或全日制法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以上的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即可),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表达能力;
6、计算机技术岗要求全日制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两年以上从事计算机技术岗工作经历(全日制计算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以上的只要求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具有维护计算机运行和管理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处分期限内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其它不适宜参加公开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组织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16日17:00时止。 (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方法:可以通过特快专递、电子邮件或者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自愿、诚信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519办公室。现场报名者报名前可到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索取《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工作人员单位证明表》,也可登陆下列网站下载:
新余检察网(http://www.xinyu.jcy.gov.cn)
渝水检察网( http://www.ysjcy.gov.cn)
报名时须提供《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审验后退还本人)及复印件(不退回)一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通过特快专递、电子邮件报名的,登陆上述网站下载《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工作人员单位证明表》,填写完毕后,将《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电子邮件寄送至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519办公室,邮寄地址:新余市渝水区仙来新城升恒路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519办公室,电子邮箱:qjcybgs@163.com。报名时未能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的,须最迟于考试开考前1天(6月17日下午17:00时前)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接受审验。逾期未接受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填报,即不得更改(除非该报考岗位被取消)。选调岗位与报考人员比例未达到1:5的,一般取消该岗位的公开选调或适当减少公选岗位名额(如公选岗位有特殊工作需要的,经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开考)。若报考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公告取消该岗位后,考试开考前1天(6月17日下午17:00时前)改报其它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入考试总成绩。
全日制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职务犯罪侦查岗主要测试选调人员检察实务和法律专业知识;
计算机专业技术岗分笔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按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入笔试考试总成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直接进入计算机技能测试,其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即为笔试总成绩。主要测试选调人员计算机系统基础知识、计算机网络基本知识,数据库基础知识,Web网站的建立,网页制作技术等。
文秘岗主要测试选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特别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闱面试)。
笔试时间:2016年6月18日上午8:30—11:00。
计算机技能测试时间:2016年6月18日下午2:30—4:3 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意识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2016年6月19日上午8:30—11:0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前须提供《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工作人员单位证明表》一式两份,若无法提供证明,取消选调资格。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列为体检人选)。
组织体检人选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再进行体检。体检工作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体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导致考察工作无法进行的,取消该考察对象选调资格。产生考察对象名额空缺的,可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递补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注重考察其与拟从事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六)研究决定
根据体检情况,由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拟选调意见,提交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选调公示
按照有关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调动
根据公示情况,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事项
1、选调人员享受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待遇。
2、未尽事宜由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新余市渝水区委组织部0790-6241180;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0790-7079917。
附件:
1、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工作人员单位证明表.doc
中共新余市渝水区委组织部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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