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公开遴选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人选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适应新形势下我市交通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市委决定在全市政法系统公开遴选交警大队大队长人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市公、检、法、司系统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2、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
3、年龄48周岁以下(196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两年以上(2014年8月31日以前任职);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公、检、法、司在编在岗正式干警;
7、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干部人事档案有严重问题影响提拔使用的;
5、 有其他影响任职因素的。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0日—9月11日下午6:00前(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联系电话:5221237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领取并填写《韩城市公开遴选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人选报名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后(加盖公章),由本人送交干部一科。本次公开遴选不接受委托报名、电话报名、函件报名及网络报名。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16年9月12日
审查地点: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报名人员需对照遴选条件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含电子版),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9月13日以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到考场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考官组进行现场打分。
(四)实绩考核
考核时间:拟定于2016年9月13日以后进行
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由市委组织部派人到参加面试人员所在单位进行综合评定。
人选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得分为面试成绩×40%与实绩考核成绩×60%之和。
(五)考察
面试和实绩考核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对人选进行差额考察。
(六)任用
根据人选考察情况,市委组织部提出任用意见,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四、有关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
韩城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8日
>>>公选王发布2016年9月面向全国遴选和选调公务员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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