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调配有关规定,中共盘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委政研室)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10名工作人员(文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原则及标准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
二、遴选的职位和职数
遴选中共盘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委政研室、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文秘人员)10名。
三、遴选范围
全省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具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不含教师、医生);具有公务员身份愿意报考的也可以参加遴选。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勤奋敬业,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2周岁(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六)身体健康。
(七)不具备资格条件中(一)至(六)条件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5.承担重大事项办理未结束,需要本人继续办理的。
五、遴选程序
(一)公布方案。2015年6月上旬通过“中国凉都·六盘水”门户网站、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盘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盘县公文交换系统网发布遴选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6月10日09:00至6月21日17:00(6月13日、14日、20日、21日周末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盘县党政大楼四楼418室对面(县委办综合股)
3.报名要求:
(1)完整填写《中共盘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委政研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附后)。
(2)持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并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
报考人员可自己或委托他人到中共盘县委员会办公室综合股报名;报名表必须由本人按要求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信息填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其遴选资格;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遴选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6月22日。
2.资格审查要求。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经审查,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开展下一步遴选工作,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按1:3的比例确定遴选岗位数。达不到该比例要求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遴选工作。经研究,如确需继续开展本次遴选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整本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6月27日(以正式通知为准),内容为办公室实务、政研实务、文秘工作等,卷面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6月28日(以正式通知为准),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及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等适时通知。
(五)组织考察。按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重点考察对象,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如有不符合条件的依次递补。
(六)组织体检。对确定的遴选拟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七)研究决定。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正式遴选人选后决定公示对象。
(八)进行公示。对拟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正式试用。经公示无异议后,试用3个月。
(十)正式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监督
1.盘县县委组织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全面参与遴选过程。
2.参加考试人员在遴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8—3632898(中共盘县委员会办公室综合股)。
监督举报电话:0858—3632823(盘县县委组织部干部科)、0858—3632978(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综合科)。
中共盘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委政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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