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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遴选】公选王发布2015年上半年贵州省天柱县部分党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遴选20人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 lx.gongxuanwang.com 2015-06-23 阅读: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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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选王遴选网导语]
公选王遴选网为您整理了2015年上半年贵州省天柱县部分党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遴选20人公告。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7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本次遴选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2015年7月11日。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优化县党群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队伍结构,建立健全从乡镇一线培养选拔公务员、事业人员机制,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工作,根据公务员法、事业人员干部任用条例,结合《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9)、《天柱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和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现启动部分党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指导,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调度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岗位

详见《2015年上半年天柱县部分党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遴选对象

1.截止报名时,在天柱县内机关单位工作,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或符合登记条件但尚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在编在岗的人员。

2.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的天柱县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县自行聘用干部、教育系统、卫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人员应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正式干部身份或公务员身份(或机关正式干部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报考岗位要符合干部、公务员流动有关规定。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后,需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原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再保留。

()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630日;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629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4629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具体放宽岗位详见《附表1;特殊要求详见《职位表》;

4.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见习期考核不定等次可视为称职或合格);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具备《职位表》所列的学历层次要求;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表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含试用期已满但尚未办理正式任职手续的)或提拔担任科级职务未满一年的;

7.新录(聘)用公务员(参公)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见习期)的;

8.未具备机关(参公)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的;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天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zhu.gov.cn)。

()报名

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报名时间:2015629日至71(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天柱县委宣传部一楼会议室(县检察院右侧原质量技术监督局实验楼1楼)

现场审查时,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或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时,须出具本人同意改变身份,按调入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福利待遇管理的书面承诺书;

(5)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

(6)经州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录()用到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前,有到村任职、西部志愿者工作经历须提供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为连续工龄的文件依据(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提供本人干部身份的证明材料(经州级组织、人事部门录()用审批材料《录()用审批表》或《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属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的,提供工作分配有关文件或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

(9)2015年上半年天柱县部分党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见附件2)。

()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201572日到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本次遴选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人员为现场报名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将及时公布报考人员的成绩。报考人员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笔试及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人员为完成面试的人员,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人员须于考试前一天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5711日。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面试、笔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八、考察

()考察对象及人数确定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先考察后体检的办法进行。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本职位遴选计划数加1的方式确定考察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上述规定列入考察对象。

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为考察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再进行一次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考察对象;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如因笔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或自动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等原因致使考察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按规定比例依次递补进入考察,无人递补的,则按实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列为考察对象,否则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

()考察的组织形式和内容

考察工作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可按照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九、拟调对象的确定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分析,客观评价,写出考察报告,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由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提出拟调对象,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十、体检

根据本《工作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按各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其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十一、公示和办理调动

县委组织部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遴选的人员,并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zhu.gov.cn)及拟调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如遇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7522687(县委组织部干部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7526516(县纪委信访室)

附件:

1.2015年上半年天柱县部分党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xls

2.2015年上半年天柱县部分党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doc

 

中共天柱县委组织部

201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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