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南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公务员岗位1名,参照公务员岗位5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具有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与县委组织部现有工作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分、处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决定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其它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衡南县党建网发布选调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8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1日-2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选调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方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各组室在征求符合条件人员本人意见后,实名推荐人选。不接受未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各组室推荐的人员报名。符合条件的被推荐人员统一到县委组织部322办公室报名(电话:0734-8550015)。
3、报名要求:①报名者须填写《中共衡南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2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或者组室负责人签署推荐报名意见。③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④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复审、选调前终审,并贯穿选调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选调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组织、命题及阅卷均严格遵循保密原则。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按有关政策规定组成。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4、考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衡南县党建网公示。
(五)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选调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一次。
(六)考察、公示。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选调资格。相应缺额可按程序依次递补一次。经考察合格,召开组织部部务会确定拟选调人员,安排具体岗位,试用期为6个月。拟选调人员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衡南县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民主测评。试用期满,召开县委组织部全体干部会议,选调人员进行半年工作公开述职,述职后,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
(八)调入。根据选调人员试用期间工作实绩、民主测评情况和笔试成绩,召开组织部部务会确定正式调入人员及其具体岗位,签订3年服务期的书面协议,办理调入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试用期内出现下列情况,视为不合格:1、身体出现重大疾病,影响日常工作的;2、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被调查处理的;3、反映不好,能力不足,不能胜任工作的。
五、组织实施
本次选调工作由县公招办和县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8550015(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受理举报电话:8550205(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人才组)
中共衡南县委组织部
2017年 2月21日
公选王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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