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县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岗)位
本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其中:公务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具体详见《盐源县2017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岗)位一览表》)。
二、考调范围
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职位面向全县乡镇符合考调职位要求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岗位面向全县乡镇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人员)符合考调岗位条件的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参加工作时间满3年(2014年3月22日以前参加工作),有特殊要求的岗位详见《职(岗)位一览表》;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有特殊要求的岗位详见公告《职(岗)位一览表》;
4.年度考核近三年年度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招录(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参加工作时间未满3年的,即2014年3月2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
6. 工作表现差,按所在单位相关规定,不予签字报考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至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报名地点: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1.选择职(岗)位。我县公开考调职(岗)位、职(岗)位简介、职(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岗)位一览表》)。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岗)位。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考调有关事项的,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应部门联系。
2.填报信息。报考者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自行下载附表2《盐源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粘贴2寸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3.报名提交的资料:
①.《盐源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02年以后毕业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单位领导签字并盖公章(并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在本县工作年限、所从事工作及年限等内容);
④.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交近期(指近三个月以内)二寸免冠同底版彩色标准照2张。
⑥.提供参加工作的文件材料。
⑦.工作实绩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获得有效表彰的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主管部门协助,各用人单位负责具体资格审查工作,县纪委全程监督。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岗)位要求情况的,均可取消考调资格。
5.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3月24日14:30-17:30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岗)位调整
有效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之比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低于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缩减或取消该职(岗)位考调计划。对因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职(岗)位的已报名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职(岗)位或通知该职(岗)位已报名的人员该岗位已削减。
(三)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工作实绩加分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祥见准考证。
①.笔试科目: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不含县医疗保险局稽核股工作人员岗位)考《综合卷》(申论占5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50分)卷面满分100分。县医疗保险局稽核股工作人员岗位考《综合卷》(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临床类专业知识70分)。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
②.查分:笔试成绩公布后,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的一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2.工作实绩加分:
①年度考核加分:2014年至2016年年度考核分别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每一次加1分;
②工作奖励加分:获得县委、县政府及州级部门表彰的加1分;获得州委、州政府及省级部门表彰的加2分;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加3分,各项表彰可累计加分,但总分不得超过7分;
(四)录取、递补、公示及调动
以考调单位的(职)岗位名额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录取。考调总成绩相同时,以在我县工作的时间长短依次录取;若再次出现并列则年龄大者优先;年龄相同,则按学历高低依次录取。
考调各环节因各种因素出现岗位空缺的,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笔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考调拟调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方式为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及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考调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特别提示
(一)公开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递补等,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不允许多单位或多岗位报考。报考者提供的各类证件、资料及填写《盐源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在考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调动资格,责任自负。
(三)报考者需在报名时提交工作实绩加分材料,报名截止时间(3月23日17:00)前未提交工作实绩加分材料的,视为无工作实绩加分,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被调动人员的职称及工资待遇,根据调入单位岗位设置空岗情况,按照职称聘任制相关规定重新聘任并按新聘岗位执行相应工资待遇。
七、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834-6361222(县委组织部)
0834-6365158(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34-6369999(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1:盐源县2017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盐源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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