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区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湘潭市雨湖区位于湖南省中部的湘江之滨,因境内有千年名胜“雨湖”而得名。全区辖1个乡、3个镇、8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451.39平方公里,总人口56.02万人,是湘潭的商贸、科教、文化中心,是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的重点区和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的先行区。为推进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等文件精神,根据我区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调30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情可登录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湘潭人事考试网和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
一、公开选调范围、职位
面向湖南省范围和省外湘潭籍(截止2017年3月17日公告发布之日,本人、父母、配偶一方户籍在湘潭市行政区域的),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身份人员,公开选调乡镇街道机关工作人员30名,列行政编制。职位见附表。
二、公开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群众公认,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2、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男性36岁以下(1981年3月17日后出生)、女性32岁以下(1985年3月17日后出生);
4、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调:
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④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⑤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和新提拔在现职岗位未任满一年的;
⑥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及步骤
(一)公告发布、报名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1、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3月17日
2、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3月30日9:00至4月12日9:0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选调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gov.cn∕)自行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报后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登记表》、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复印件,扫描后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1804570143@qq.com进行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作出诚信承诺。在整个公开选调招考各个环节中,一经发现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立即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联系。咨询电话:0731-5820587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定于2017年4月14日——4月15日,报考职位7的人员资格审查集中在2017年4月15日上午进行;地点在雨湖路292号雨湖区政府一院(湘潭一大桥旁)1栋3楼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27办公室。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携带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免冠2吋照片(红底或蓝底)3张,同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登记表》、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本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亲友携带资格审查相关材料代理参加资格审查,受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职位7的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参加资格审查,同时需提供所在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证明,届时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评估小组,对报考人员所报考职位进行相关能力的评估和审查。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结束三天内,如因个人报错职位、信息填写有误、所报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职位7能力评估达不到职位要求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可改报符合要求的职位一次。
资格审查结束后,将资格审查结果和笔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情况发送至报考人员邮箱,请注意及时查收并回复。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统一于2017年4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到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27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定于4月29日8:30-12:00进行。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在湘潭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布。
报考人员应当参加两个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由《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各占50%合成,总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遇笔试成绩两科相同者,则一同进入面试。对于部分职位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报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后,相应调整面试比例。由于个人放弃,按照递补相关规定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侧重测评考生的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招考1人以上职位面试对象等于或少于选调计划数,报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后调整面试比例,并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4、招考职位只招1人且面试对象为1人,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本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面试分数,如果低于入围体检人员的面试分数,不予录取。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全面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报考职位1:1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事考试网和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依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待遇及管理
公开选调人员一经录取,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公开选调人员享受雨湖区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同等待遇,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国家有关规定核定,在雨湖区服务年限5年。
五、咨询及举报电话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此方案由雨湖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58205872(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0731-58205784(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湘潭市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3日
附件:
3、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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