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陈仓区公开遴选陈仓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了适应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需要,优化审判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加强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区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效能。按照《公务员法》、《法官法》、《陕西省人民法院招考录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干部管理规定,根据司法责任制改革精神及区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现状,拟从全市公务员队伍中为区人民法院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用的办法,选拔部分适合岗位要求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区人民法院工作,不断改善和优化法院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为依法治区和司法公正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二、遴选岗位
计划为陈仓区人民法院3个岗位遴选工作人员7名,具体岗位及名额如下:
1、法官助理3-4名;
2、文秘、宣传干事2-3名;
3、财务人员1名。
三、遴选范围及条件
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干部中公开遴选。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31日之后出生);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在宝鸡市党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且具有公务员身份,近三年(2014-2016)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5、法律专业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法律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其他条件
1、法官助理:要求法律类专业,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C证及以上;
2、文秘、宣传干事:要求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熟悉公文处理和办公软件的应用,曾多次在报纸、期刊上发表新闻、调研报告、宣传稿件者及有新闻、宣传工作经验者优先;
3、财务人员:要求财务管理、会计学及相关专业,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受到党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未经批准自行离职的;
5、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遴选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报名地点: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政工科,联系电话:6233977。(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另附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在陈仓党建网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2)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特别是个人专长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三年(2014-2016)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4)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区公务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外县区公务员须持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同意报考的证明。
2、资格审查。由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核发准考证。
3、组织考试。
(1)笔试:采取百分制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日期另行通知。重点测试应试者的政治理论水平、行政职业能力、时事常识、法律知识及与法院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笔试成绩按40%的权重计入总分。若遴选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以上的比例,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遴选职位或名额。
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以上办法,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放弃考试的,不递补。
(2)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思想理论水平、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成绩按60%的权重计入总分。
4、综合考察和体检。面试结束后,依据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对象。根据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按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从综合考察合格对象中择优递补。
5、政审。经过综合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由遴选领导小组组织政审,报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后,确定拟遴选公示对象。
6、公示。拟遴选对象由遴选领导小组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经遴选领导小组调查核实的,取消遴选资格。
7、办理遴选手续。对公示后确定的遴选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补充说明: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及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拟选调人员名单,以及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和地点等,在陈仓党建网、陈仓法院网、陈仓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中共宝鸡市陈仓区委组织部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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