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县部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决定在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我县部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汉寿县医药卫生科学技术管理办公室会计岗位报名范围,可扩大到全县卫生系统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预审
1、发布信息(4月1日—5日)。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选调信息。
2、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4月5日上午8时至下午17时)。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在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事业单位管理股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签章)、三张同底一寸照片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领取准考证(4月6日)。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准考证,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参考,否则,后果由报名者自负。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县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
1.笔试(4月7日):内容为公共知识和写作。
2.面试(4月10日):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4月12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选调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部分项目进行。
(四)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共同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调动。经县人社局同意,可按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并将拟调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县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拟调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相关表格,连同“拟调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县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组织、纪律与监督
(一)加强领导。成立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丁克刚任组长,刘国华、骆韶宏、杨剑波、彭金明、毛启平、袁从文、张集中、刘凡夫、周笑勤为成员,杨剑波兼任办公室主任。整个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强化监督。必须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整个选调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本次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公开选调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于违反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对违反纪律规定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要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36-2858181
监督电话:0736-2868267
汉寿县人社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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