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县政府办干部队伍结构,加快建设一支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和县政府办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拟在全县范围内选调干部到县政府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遴选人员
从全县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身份人员中选调4名干部到县政府办从事文秘工作。
二、遴选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二)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四)县直单位具有1年以上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在编在岗人员;乡镇(街道)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在编在岗人员。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等次以上。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一)受党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截止2017年5月1日未接转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四)其他不符合参加遴选的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坚持个人意愿为主、组织推荐为辅的原则,由干部职工本人申请报名,也可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报名人员将《报名登记表》送至县政府办综合股(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六楼),或传真至25621916。联系人及电话:李筱毅,18585388000。
报名时间:2017年5月4日至5月11日(8:30-17:30,节假日不休)(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二)资格审查。县政府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办公室领导审查同意后,通知报名人员参加测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若发现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能力测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若报名人数达不到3:1比例,则相应减少遴选人员)。面试考官在面试当天临时抽签决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对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试了解。面试计分方法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分后,取算术平均数。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实绩评价。每位面试人选须提供近2年来(或参加工作以来)的主要实绩,撰写个人工作实绩报告(2000字以内),并附工作实绩证明材料、个人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14日前交县政府办综合股。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实绩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并予以量化,形成实绩评价分。
(四)分值构成。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实绩评价占10%计算总成绩。
(五)人选确定。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县政府办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安排到相关股室工作学习6个月,工作学习情况作为正式调动的主要依据。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政府办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
咨询联系人及电话:文红梅,18585388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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