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县政府办公室拟面向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遴选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条件
(一)职位要求:
报名人员应为男性、28—38周岁(条件优越者可适当放宽)、具有公务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不包括聘任制)、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二)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对党忠诚,自身干净,敢于担当;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和遴选资格: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违法违纪记录的;
3.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
4.其他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用人规定的。
三、报名事项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和工作简历);
2.学历、学位证明;
3.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四、遴选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报县政府审核通过-调入(注:食宿及家属问题自行解决)。
五、有关事项
(一)报名。2015年7月8日~7月16日,持相关材料到县政府办公室报名。
(二)遴选。严格按照遴选程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白立权
电 话:55082028 13841396895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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